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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秦虹:应明确房产税开征时间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 08:26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贾华杰) 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应该明确房产税开征的时间表,以给市场一个充分认识、理解和消化房地产税的时间,稳定市场的预期,减少市场的动荡。

  秦虹认为,随着财富的增长,房产税是一定会开征的,但是什么时候开征始终是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方面。秦虹是在第六届中国房地产业分析与预测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述的,该会议由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办。

  秦虹还指出,房产税开征有四个条件,第一,按照财产税制度确定房产税的税基。第二,科学合理地确定房产税估值标准和减税标准。第三,全面梳理现行的和房地产有关的所有税收和收费。第四,对个人住房持有环节征税这是从无到有新增的税收,要加这个税必须明确税收的支出范围。

  同样在此次会议上,7月29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地产税)因为现在看起来争议很大,各个方面认识很不统一,决策上面必须慎之又慎。“现在看起来似乎有希望的是有些地方,像上海、重庆很积极,它们愿意先行先试。”

  贾康认为,“先行先试这个方案一定是渐进的,先从比较容易操作的,比如增量从最高端入手,而且在这之前应该努力在信息上向社会传达出来,应该给低收入家庭吃定心丸,推这个改革对他们住有所居没有任何的影响。”“对中等收入人员也要传达这个信息,这个改革政府一定会考虑第一套住房不覆盖。高端的怎么调节?一定也是很柔性,渐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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