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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 22:01  中国财经报

  中国财经报 08-02 16:55:30

  小额贷款公司是迄今为止民营经济唯一能够参与和控制的准金融机构。国务院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三十六条明确提出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根据央行7月23日公布的消息,今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及贷款余额快速增长。截至6月末,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达到1940家,比去年末增加606家;贷款余额1248.9亿元,比年初增加474.6亿元。大量民间资金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投入到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农户贷款之中。然而,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身份不明,发展前景不清,后续资金不到位,又被排斥在当前很多优惠政策之外,民间资金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情正在下降。由于监管责任不清,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操作,甚至变相吸收存款,存在一定的隐患。

  小额贷款公司面临三大难题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后续资金不足。由于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旺盛,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两三个月后就把全部注册资金都贷出去了。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贷到不超过资本金50%的贷款,但在很多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很难贷到这笔款。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

  税收歧视是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又一个瓶颈。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却是按一般的公司待遇缴税。例如,银行业的所得税是按存贷利率之差来征收的,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却是对贷款的全部利息收税。小额贷款公司打的是短平快,贷款三个月就周转一次,与一般的金融机构相比,缴的营业税也就特别高。目前国家对农信社有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对商业银行、农信社从事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有很多扶持政策,但同样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却不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更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明。按有关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方向是或者接受批发贷款,或者升级成村镇银行。投资者正是冲着这些发展前景才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但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政策细则一直没有出台。至今为止,小额贷款公司到底算不算是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就造成了投资者的很多疑惑。在一些地方,投资者的热情已经开始消退。

  如果以上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还能更上一层楼。反之,一些公司可能铤而走险,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始变相吸收存款,突破原有的经营范围。

  如何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难题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准与监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但是,在国家层面需要有机构予以协调规范,对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也要有指导培训。

  对运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后续资金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行给运营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开始时由国家或地方给予部分担保。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同时就会对他们的业务进行监管,也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有了这一机制,不但现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提供更多的贷款,还将有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这有利于以很少的国家投入调动几千亿贷款资金注入到小企业与农户中去。

  经过时间的检验,小额贷款公司如果能够用好批发贷款,就应该逐步让一些办得好的公司升格成村镇银行。这时应该放开对村镇银行的种种约束。现在办村镇银行需要商业银行作为大股东,导致村镇银行很难大规模发展。在时机成熟时,这一规定应有所松动。

  经过了几年的不断改革,我国普惠型金融格局已见雏形。如果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中国一定能够在推广普惠式金融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作者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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