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管理不是新问题,从叫停零钞清点费到开征账单打印费,银行服务收费的定价权到底在谁手里?用户的知情权如何保障?还有多少收费用户不知道?
【财新网】(记者 汪苏 30日发自北京) 近日,广州、深圳等地市民发现,四大国有银行已经将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由2元调高到4元。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用户跨行取款存在每笔3.60元的手续费,高于此前每笔2元的标准。但即有人质疑,一家银行不可能只是发卡行,也会作为代理行,其客户的跨行取款手续费成本不能简单计为3.60元。
银行收费管理不是新问题,从叫停零钞清点费到开征账单打印费,银行服务收费的定价权到底在谁手里?用户的知情权如何保障?还有多少收费用户不知道?
7月29日,由财新传媒和第一财经联手打造的电视节目《财新·首席评论》,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刘俊海表示,商业银行的商业行为,企业有定价的自由,但是另一方面这毕竟是个契约行为,还要尊重消费者的话语权、决策权。
刘俊海进而表示,大家不满意的不仅仅是两块变成四块,更重要的是定价机制本身的公平性、合法性、合理性何在。我们许多商业银行客观上还是垄断状态,既然有垄断利益,就应该接受政府和公众更多的监督。
董正伟则反对银行对跨行取款收费。他表示,商业银行不应该将此成本转移给消费者。此外,从成本角度,使用计算机系统自动交易以后提高了效率,减少了办公面积和人力成本,这个成本它是可以消化吸收的。
而目前银行对各类收费并没有一个具体明细的标准。《首席评论》询问中行、建行等七家银行,没有一家能给出具体明细或者借记卡的服务合同,甚至有工作人员告知,收费标准随时会变,因此没有合同。
对此,刘俊海表示,希望银行业监管机构能够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出发,能够用行政指导权和处罚权来责令督促我们的商业银行好自为之。此外,银行也应该意识到,最终的竞争法宝不是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而是你是不是真诚坦诚地对待消费者,能不能善待消费者,在收费项目推出的时候争取每一位普通的储户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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