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7月30日上会的山西证券IPO申请被临时取消。证监会网站7月28日晚间公告称,鉴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至于何事需要审核,公告并未提及。
原定的IPO为何遭遇搁浅?记者注意到,山西证券的主承销商及保荐人中存在两层关联关系。
首先,中信证券是山西证券的主承销商兼保荐人,而山西证券第五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是中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中信集团正是中信证券的大股东;另一方面,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是山西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证券持股比例为66.7%。
如此的关联关系,市场人士担心,由控股子公司保荐母公司上市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在承销和保荐之中,山西证券将如何保证客观公允?
对此,山西证券经办律师方祥勇表示,这样操作没问题,主承销商是发行人安排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同时,一家大型上市券商保荐负责也表示:“山西证券IPO采取中信保荐,而中信、中德联合承销的形式,在制度上并不违规。保荐人主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即保证发行人质量、规范和未来发展,而承销上主要是将股票销售出去,像山西证券这样子公司承销母公司是可以的。”
两大主承销商与山西证券的层层关系,虽然合规,但是否合理呢?
有市场人士认为,券商上市,通行的做法是两家券商互为主承销商,这样A券商赚得B券商上市的承销费,B券商赚A券商的承销费,也算皆大欢喜。
一位大型券商保荐人则认为,在询价时,如果询价方与主承销商有利益关系,会自动配合主承销商抬高发行价的期望,这正是主承销商影响发行价的重要方式。
另上海一位券商保荐人指出,实际操作过程中,主承销商的确能对询价方施以影响,但由于主承销商所赚的承销费和发行价息息相关,故所有主承销商都有提高发行价的冲动,这跟主承销商是否是关联方关系不大。
山西证券早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亿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6亿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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