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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加工资须向社会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 05:4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已经数易其稿的《工资条例》(下称《条例》)最终有望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与当地CPI挂钩。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完成,并将于近日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望在年内出台。

  记者昨日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资深劳动保障法律专家杨永琦处获悉了关于《条例》的最新信息。

  杨永琦介绍,条例草案核心内容突出“一低一高”,即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机制和垄断企业尤其是高管工资的限制。

  最低工资标准是条例草案的重点内容。《条例》草案要求各省需将最低工资标准上报国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劳动者参考。《条例》草案还首次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高温低冷及国家的各种补贴。《条例》草案还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应充分考虑当地CPI因素。

  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进行限制是《条例》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考虑到住房、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根据《条例》草案,政府将定期出台工资指导线,对工资水平进行宏观指导调控。尤其是对特殊行业(即垄断行业,《条例》中用特殊行业代指)的工资水平将作特别要求。《条例》草案规定特殊行业如需对工资、福利、补充社会保险等进行调整,必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国资委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杨永琦介绍,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在就《条例》草案提建议时,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控制非常关注。在最后形成的《条例》中,将可能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控制,并使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至于具体内容,杨永琦透露,这一点上争议比较大,各方正在博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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