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的领导换了好多,规划也换了好多回。我们国家的城市建设就是这样的,领导一变,其他的也得跟着变。”上述小组成员表示,这也导致土地的闲置原因各不一样。
2005年11月,昆明市政府令第59号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颁布,这份规定对昆明市的各项建设指标数据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其中对主城区就包括如下规定:二环以内土地规模小于10亩的,不得进行商品住宅开发,而是用于绿化、市政、公益等建设;二环以外,用地规模小于50亩的,不得进行商品住宅开发,而应整合周边用地。
规划在昆明市发展中的作用,有着特殊的位置。2007年之前,由于与地产商之间的腐败问题,昆明市规划局三任局长李德昭、胡星、曾华先后落马;显然是因为权力单一造成腐败,2007年6月,在已有昆明市规划局的基础上,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立,当时的市委书记杨崇勇任规划委员会主任,当时的代市长张祖林任常务副主任,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统筹权力可见一斑。2007年底,仇和调任云南省省委常委、兼任昆明市市委书记,后来他的职位中包括市规划委员会政委一职。
然而,政府对规划的强力介入,依然给市场主体的行为带来了较大影响。
“昆明的情况比较复杂,问题在于政策的多变性,规划条件从开始一直在变,没有相对稳定的条件,开发商也没了主见。”云南云投建设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表示,变化主要在容积率、道路退距等方面。“有的项目已经在开发了,规划条件还是会变。”尽管目前公示的疑似闲置土地中,并没有云投建设的地块,不过云投建设的主要业务还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市政建设,这位负责人表示,规划的不确定性,给云投建设的业务也带来较多困难。
但政府对规划的控制,依然成为影响土地开发的原因之一。例如,最近昆明在修地铁,据市场人士表示,目前昆明市地铁周边已不允许新的土地出让,不发预售许可证,希望依靠地铁线带动土地价值;此外,昆明市2009年还颁布了建设审批20个不准,包括商品房每户配一个地下车位、不得设置地面固定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实体围墙、新建居住区的集中绿地不得封闭、住宅底层不得设置零星小商铺、二环路内不能单纯开发住宅等。这些详细的限制条件,都成为建设项目能否通过审批的重要参照。(张丽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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