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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央企疯狂逐利拿地谈何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7日 09:24  中国经营网

  只要央企以商业逐利为终极目的,那么所有试图让央企维护社会责任的努力都会化为泡影,因为二者间根本就无法实现有机相容。马红漫:央企疯狂逐利拿地谈何社会责任

  马红漫:央企疯狂逐利拿地谈何社会责任7月20日,“招商地产”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会德丰置业(广州)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共同取得了位于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的一块地。至此,根据自3月18日以来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16家以地产业为主的央企获得国资委“认证”后的拿地总金额约为295亿元!

  这些央企并没有因国资委的清退令而收敛,其中原因并不难理解。因为所谓的“清退令”本就针对非以房产为主业的央企,而这16家央企就是以房产作为主业,并不在清退令管制范围之内。既然主营房地产,16家央企拿地自然是理所当然,行政部门并无法也不能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管制。更为重要的是,属于被清退范围的78家央企的房地产业务占房地产市场的份额其实极为有限,即便它们全部依令退出,对市场的影响和对房价调控的作用微乎其微。结果就是,看似强力的央企拿地清退令,在实际上不过是“鸡毛掸子打老虎”而已。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针对拿地行为的具体措施上,而在于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如何确定其属性定位。只要央企以商业逐利为终极目的,那么所有试图让央企维护社会责任的努力都会化为泡影,因为二者间根本就无法实现有机相容。

  类似案例还有很多,比如超级央企中石油、中石化每年都能够创造出惊人的高额利润,但根本无法迎来公众的赞赏。究其原因,虽然所有公众都是石油巨头的“名义股东”,但是中石油、中石化每逢发布业绩报告之时,总要被“股东”指责垄断、高价和暴利,公众丝毫没有身为股东享受到业绩回报的快乐。

  道理清晰可见,即央企的逐利行为并没有真正给公众带来收益回报,不仅如此,公众反而因央企追逐暴利而切身利益受损。房地产业也同样如此,借助财政资金背景和信贷优惠政策,央企能够在民营房企困难之际逆势拿地,并推高地价房价。而畸高房价恰恰是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也是公众对经济问题最为不满的矛头所在。因此,“央企赚钱、百姓买单”才是央企清退令落空的真正痛楚。

  当下已到对央企国资属性进行重新厘定的时候了,否则由此导致的社会经济问题将越发难以控制。一方面,央企强势市场行为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单靠类似“清退令”等管制措施根本无法从体制上予以消弭;另一方面,国内民营经济在国有资本的强势压制下发展困难,即便在政策层面开放了市场准入,但民营经济也很难迈过“玻璃门”。而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在于民资而非国资,必须打破一切市场向民资开放的体制性阻碍。

  事实上,重新界定央企的市场定位并不困难,只需让社会责任成为国资企业的终极追求,在具体领域上以弥补市场机制不足为操作目标即可。以房地产领域为例,央企当然可以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但应全面退出商业类地产项目,不参与以谋利为目的的拿地售房项目,只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这样的属性定位可以充分发挥央企的社会责任,堪为是一招“三赢”的妙棋:其一,央企彻底退出房地产市场后,可以避免行政背景和资金介入商品房市场,全面削弱开发商的市场强势地位,有助于商品房价格实现合理回落;其二,目前国内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严重不足,数据显示,自国内房产商品化以来,我国解决了4000多万户中高收入者住房需求,但同时遗留了3000万套面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欠账,而房地产央企定位于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够更快解决保障性住房缺口问题;其三,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以来,有关房地产低迷拖累经济的说法就不绝于耳,通过央企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能有效对冲市场对宏观经济下滑的担忧,真正体现出作为全民所有的央企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若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能以此逻辑推进,最终就能实现企业与公众的利益一致化,让一切怨言与矛盾消弭。

  综上而言,房产央企退出令落空是对国资界限问题的又一次警醒,让国资央企回归公众利益属性已是必然趋势。实现这一转变需要体制性的变革推进,而不是单一指向的行政部门文件。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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