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7月26日贴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放宽旅游市场准入,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融资授信支持,并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意见指出,要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包括放宽旅游业市场准入、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
此外,要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在政府投入上,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中央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
此外,政府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
意见并要求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金融支持,包括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
此外,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意见并鼓励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
在税收等方面支持旅游企业上,意见提出要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
意见还对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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