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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紧盯金融机构高管"钱袋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14:30  中国经济网

  

美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紧盯金融机构高管"钱袋子"

  7月22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与商务研究所的执行所长应惟伟博士做客中国经济网。王维亮/摄影

  中国经济网7月23日北京电(记者邵希炜)昨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与商务研究所的执行所长应惟伟博士做客中经在线访谈,为广大网友解读奥巴马总统刚刚签署的美国金融监督改革法案的特点。

  据应惟伟博士分析,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一个最大的特征是金融监管权利的高度集中,即权利高度集中于财政部和美联储,特别是财政部。这就是为了克服“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存在多头监管模式的弊端。

  应博士指出,此次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被称作“华尔街的紧箍咒”、“美国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监管法案”,首先体现在三个新部门的设立。

  第一,由财政部牵头,财政部的部长做主席,建立美国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集中了各金融监管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和总统任命的专家,定期向国会和总统报告,美国在金融监管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第二,成立隶属于财政部的金融研究局,局长由美国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审核。金融研究局的任务是动态地监控美国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新情况,以及产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第三,成立隶属于美联储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主要监管与消费者相关的金融产品中是否包含一些有风险的内容,例如信用卡消费、汽车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等。必要时,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可以停止某钟产品的买卖,以求降低风险。

  除此之外,该法案还要求银行以及各种金融机构清理其衍生产品的交易。

  一个银行如果主要从事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其投资额不能超过资本金的3%,这样大大地降低了银行投资高风险领域的风险。对于场外衍生品,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规定,除少数可以在场外交割,其他大多数的衍生品都要去交易所交割。这一规定可以说是非常严厉。

  最后也是最严厉的一点,美联储可以监控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标准,并在关键时刻喊停。

  基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此次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确是一个非常严厉的监管法案,它的签署会改变美国金融市场的环境,并起到非常深远的影响。(策划:钱小沧)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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