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一审被判12年_区域新闻_经济观察网_2010-07-23_张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12:06  经济观察网

  

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一审被判12年_区域新闻_经济观察网_2010-07-23_张然

  相怀珠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据正义网报道,23日上午,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相怀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判处其妻子李善娟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

  现年46岁的相怀珠是山东人,曾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妻子李善娟曾任公安部审计局工作人员。2009年7月8日,相怀珠夫妇均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逮捕。

  据了解,相怀珠被控涉嫌6宗犯罪事实,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其中包括为黄光裕提供帮助,收受了百余万元贿赂,以及在山东省公安厅任职时也被查出收受他人贿赂。据法制晚报报道,这是黄光裕案中首名受审的官员。其妻子李善娟被控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17万余元。案发后,所获赃款、赃物均已收缴。

  2009年1月,因牵涉经济犯罪,中央纪委的办案人员将原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及相怀珠带走。随后,两人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实施“双规”审查。

  相怀珠早年一直在山东从警,2007年由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队长、副巡视员(副厅级)一职调任公安部,随后相怀珠就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据了解,2007年,相怀珠到京后不久,即负责侦查黄光裕等人所涉嫌的经济犯罪行为。

  据《财新网》报道,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黄光裕等人提起公诉指控,指出在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指使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向相怀珠提出请托,要求其办理有关案件时提供帮助,并先后两次给予相怀珠款、物共计106万元。而这部分指控在相怀珠案中,仅为其涉嫌受贿罪的部分指控。

  2007年,黄光裕借壳中关村操作中,相怀珠夫妇再次牵涉其中。检方指控,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将中关村上市公司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相怀珠和相妻李善娟。不过,这次检方并未对其提起内幕交易罪指控。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