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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07:44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碧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碧轩")的报告,万泽碧轩因经营的需要,向东莞银行深圳分行提出贷款申请,现东莞银行深圳分行同意对万泽碧轩核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并一次性收取贷款额5‰的中间业务费,贷款限期一年。同意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2.25%)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深圳大梅沙"云顶天海"项目楼盘所属商铺(1号楼101、201;2号楼101-109;3号楼101-113,共计24套)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该抵押物2009年评估值约7000万元,为子公司主要资产的一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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