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07:43  证券时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5亿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44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户”),并由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同上述三家银行签署《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帐号为:13001656208050504319。截止2010年7月6日,专户余额为250,57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本埠2条年产4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帐号为:100202309124。截止2010年7月6日,专户余额为200,9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河北沙河本埠2×4万吨/年硬/软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项目的存储和使用,除先期投入资金置换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帐号为:4730990001801600001045。截止2010年7月6日,专户余额为130,531,630.08元。该专户用于甲方6MW及15WM炭黑尾气发电工程项目,上述两项工程总投资额:108,480,000.00元,其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信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国信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郭熙敏、吴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四、开户银行按月(每月7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百分之五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国信证券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2 年12 月31 日解除。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62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82,001,630.0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6月29 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0]第104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559,950,000.00元,实际超募资金22,051,630.08元。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一)投资20,090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1条年产4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1条年产4万吨软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二)投资4,855万元建设6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三)投资25,057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2条年产4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四)投资5,993万元建设15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以上项目共需资金55,995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偿还先期银行贷款。若本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足上述拟投入该等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先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之年产4万吨软质炭黑生产线。该项目已于2009年3月建成投产。

  2、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再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之年产4万吨硬质炭黑生产线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配套15MW尾气余热发电项目,上述项目计划于2010年10月底之前投产。截至2010年7 月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25,910,643.89元,建设投资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四、会计师专项审核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利安达专字[2010]第1454号《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审核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到目前为止,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告的募集资金投向:“若本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足上述拟投入该等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承诺

  1、董事会经过分析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认为由于下述因素的影响,公司有必要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0年2月还建行沙河支行项目到期贷款5000万元;

  2010 年上半年,公司产能较上年同期增长,原料采购量增加,占用公司流动资金比上年末增加4547万元。

  2、相关承诺内容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该部分超募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

  七、审批情况

  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等额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5,910,643.89万元,同意将超募资金22,051,630.08元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龙星化工公司确已先期投入125,910,643.89 元进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1)和(4)的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同意以龙星化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25,910,643.89 元。”

  2、关于公司将超募资金22,051,630.08元补充流动资金,认为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承诺偿还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利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2,051,630.08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郭熙敏、吴强经核查后认为:

  1、“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591.0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591.06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保荐人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2日

  备查公告:

  1、龙星化工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龙星化工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已经于巨潮网披露的备查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于2010 年7月22日上午09:00 在公司第2号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 年7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江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名,现场出席董事9 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短期信用保理到期续签》的议案;

  议案内容:建行沙河支行于2010年4月29日、2010年5月24日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900万元和2900万元两笔保理授信配额,上述保理授信将于2010年8月17日和2010年8月25日到期,为了缓解可能存在的资金压力,需要到期续保上述两项业务。

  三、审议:

  1、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实施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实施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并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于审议〈全面实施剩余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2010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5亿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一)投资20,090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1条年产4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1条年产4万吨软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二)投资4,855万元建设6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三)投资25,057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2条年产4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四)投资5,993万元建设15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上述募集资金(一)和(四)项目中,除4万吨软质生产线已经于2009年3月建成投产,其余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于2010年10月底前竣工。为了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时开始实施剩余(二)和(三)两个项目,建设期不超过十五个月。

  届时公司产能将达到30万吨,可以有效缓解供需压力。同时发电装置装机容量相应提高。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7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已于2010 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玉平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实施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同意以等额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5,910,643.89万元,同意将超募资金22,051,630.08元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