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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高高举起 缓缓放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04:19  深圳晚报

  昨天,“财政部酝酿2012年试点房产税”的消息成为各大网站的财经头条。物业税除了变身为房产税之外,极有可能像“空转”多年的物业税一样,再次回到起点。

  关键是“酝酿”一词的含义。这依然是可进可退、弹性相当大的表述。“试点”一词则充分表明了试行的范围将十分有限。因为“全国推广难度大”,所以只能先试点。就算2012年房产税“试点”,真正出台房产税肯定将在2012年之后。因此,房地产股票率先将其当作利好展开了大幅反弹。这与在5月31日国务院首次明确逐步推进房产税,房地产股票开始大幅调整正好相反。看来,尽管绕开了法定程序,但开征房产税依然十分纠结。这种纠结皆在于开征房产税争议非常之大。这和物业税空转6年而不果一样,开征房产税依然没有做好“理论上”的准备。在把握房地产调控力度和经济发展关系上,政府决策者更显矛盾。上海一度传出房贷政策放宽的消息,正是两难的反映。

  “物业税”之所以变回“房产税”,并非只是文字游戏。房产税是一个旧有的税种,只是以前没有针对普通住宅开征而已。开征房产税则省去了立法环节所必需的程序,起到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效果。但在技术层面,和物业税一样,房产税的开征难点仍然在于是评估和免税对象的确定。有人戏称,一旦开征房产税,地税局将变成半个房地产管理局。因此,“财政部酝酿2012年试点房产税”的消息与其说是再次挥舞房产税“大棒”,不如说是房产税开征“搁浅”。

  从另一方面分析,在4月份“国十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之后,尽管上海多次传出即将开征房产保有税和物业税的消息,但上海落实“国十条”调控房地产的实施细则至今未出,哪怕是象征性的重复和强调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只是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在上海实施的可能性也变得微乎其微。在不少人看来,如果“国十条”能够得到切实的落实,房地产就可望实现调控目的。因此,更具杀伤力的房产税延后实施再自然不过。

  在货币政策方面,国家已经明确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仍将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防止经济二次探底。这自然是针对实体经济而言,但谁能说,房地产不会同样得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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