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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推行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04:15  东南快报

  推行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终于露出眉目了。

  前日,有消息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的一部分,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但他并未透露具体试点城市。房产税试点时间之所以比预期晚,可能由于该税种在支出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有待完善。

  上述会议透露出的信息还显示,为弥补房产税给试点城市带来的弊端,财政部还可能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被称为“简洁版物业税”。它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之前房价暴涨的根本原因被认为是,大量投资投机性需求涌入楼市。一方面许多人无力购买第一套住房;另一方面不少投机者以极低的成本囤积房产。因此,自从本轮调控启动后,对房产税的预期就不断加重:应对房地产实现开发、转让和持有多环节征税,从而增加持有成本。

  被业内称为“新国十条”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而进入5月以来,关于房产税的讨论更是一直没有停歇过。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寥寥数字,再度引发业内多重猜测。紧随其后,国家发改委官员明确表态,房产税改革推进暂无总体安排,但国家发改委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多地已具备条件

  湖南省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上述会议上表示,近期曾做过一个调研,发现房价高的原因之一是,大部分税收集中在开发环节。如果后移到销售和保有环节,不仅对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有好处,还能克服地方税收过于依赖房地产业的现状。

  至于产权确认、统计口径、税率等技术问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经过近7年的实践,很多地方已具备了这些条件。

  北京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也在上述会议上表示,房产税推出后,老百姓从现在的无税养房,变成纳税养房,可能短时间内难以接受。因此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但他并未透露具体试点城市。

  此前,在传闻的试点城市中,上海、重庆、武汉等被提及,但有关部门迟迟未予公开。外界则普遍认为,上海最有可能先吃“螃蟹”。但房产税征收是否会“照顾”自住型需求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目前尚不明确。

  是否该开征 业内各执一词

  当前房地产调控不能半途而废,房产税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必然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对绝大多数居民而言,是完全可以不用担心的。”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水

  “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物业税,虽然不能长时期在表面形态上有效降低房价,但会使商品房需求的总规模表现出更少泡沫,总体房价表现更沉稳,更有效地减少房价大起大落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对社会生活的冲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增收房地产税是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对调节收入等有很大作用。但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比房产税更直接有效。”

  ——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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