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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市场经济入宪市场经济入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00:03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张志勇

  

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市场经济入宪市场经济入宪
1993年,刚四十出头的刘永好被推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刘永好作为新经济成分的代表,作了《中国的民营经济是有希望的》大会发言
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市场经济入宪市场经济入宪
1993年3月14日,23名民营企业家,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第一次走进人民大会堂,出席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他们被称为手提“大哥大”的政协委员。图为出席两会的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冼笃信、刘永好、张宏伟(从左至右)
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民营企业家走向前台·市场经济入宪市场经济入宪
◎1993年 3月 14日,刘永好、张宏伟、王祥林、李静等23名民营企业家,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第一次走进人民大会堂,出席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尽管在2093名的委员中,他们只占1%,但这标志着私营经济在时隔近40年后,重新登上中国参政议政的政治舞台,这可以说是对中国个体、私营经济的最高“奖赏”

  ◎禹作敏落马和沈太福被捕,给民营企业家上了一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课,使民营企业家认识到市场经济需要知法、学法、守法,尤其是随着财富的增加,个人意愿的膨胀,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党的报告中提出国家对国有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为它们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刘永好一表人才,满脸挂着淳朴和正直,1993年他刚四十出头。

  2月的一天,四川省委统战部的一位干部找到刘永好,说准备推荐他为全国政协委员,几天后刘永好就填了表,同时,四川省工商联还推荐他做全国工商联的副主席。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1年,个体、私营经济虽然在不断地壮大,但在政治层面上,他们仍属于弱势群体。1991年,刘永好兄弟虽然已成立了希望集团,但仍面对着社会各方的压力,曾一度向四川新津县委领导提出,想把自己的企业“送给国家”。这主要是来自于政治地位上的不确定性。也就在这个时候,中央下发15号文件,文件规定把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交由全国及各地工商联负责,中央统战部也把私营经济群体纳入统一战线的范围。

  1992年底,从全国政协传出消息,政协将吸纳一批民营企业家为政协委员。这样一来,很快各地通过相关渠道来确定委员的人选。当时的标准是,在非公经济群体中或所在的行业中,要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要爱国、拥护社会主义,要有社会责任感,守法经营等。

  1993年3月14日,刘永好、张宏伟、王祥林、李静等23名民营企业家,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第一次走进人民大会堂,出席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会议开幕那天,

  来自民营企业界的政协委员,格外引人瞩目,并吸引了国内外众多记者的视线,把他们称为手提“大哥大”的政协委员。尽管在2093名的委员中,他们只占1%,但这标志着私营经济在时隔近40年后,重新登上中国参政议政的政治舞台,这可以说是对中国个体、私营经济的最高“奖赏”。

  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刘永好作为新经济成分的代表,作了《中国的民营经济是有希望的》大会发言。据说,这个发言稿,中央统战部五局的同志帮助刘永好是几易其稿。刘永好在十几年后,对自己当时的大会发言还记忆犹新:“当时我的话音刚落,全场掌声雷动,我站在主席台上,情绪非常激动。”

  在会议其间,中央统战部还把这一新群体的委员们召集在一起开了个座谈会,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在发言中,李静(中国第一个可口可乐批发商)大胆地提出,要成立一家以私人资产为股本的民营性质的商业银行,以此来解决私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贷款难的问题,希望得到国家的支持。他的这一想法,得到在座“非公”委员的赞同,于是,李静连夜起草了《关于建立民营商业银行的提案》,并在第二天的小组讨论会上征得43位委员的当场签名,这份提案成为那届会议委员签名最多的一份提案。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份《提案》,促进了民生银行的组建。1996年1月12日,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建的我国第一家民营股份制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正式成立,该行股本金为13.8亿人民币,其中八成以上是来自民营企业,59家股东主要是全国工商联会员。如今的民生银行已经在国内上市,刘永好、张宏伟也先后成为民生银行的副董事长。此后,民生人寿、民生证劵、浙商银行等民营金融企业相继突破行业垄断而成立。

  从1993年开始,民营企业家以一个阶层的面貌走上中国的政治舞台。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

  宪法第十五条原文: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通过修改前后的对比不难发现,把市场经济写入宪法,这是根本性的突破。30年的改革开放,其实质就是把人们的实践和期盼,通过法律和政策固定下来,并成为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这不仅仅是新的突破,也更激发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追随”。

  4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有20条,全面放宽了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

  在这一年,有两个人结束了自己的商业神话。

  其一是禹作敏。当时《纽约时报》报道:大邱庄实际上就是一个大公司。这个村有4400人,却有16辆奔驰轿车和100多辆进口豪华小轿车,1990年人均收入3400美元,是全国平均收入的10倍。1992年,大邱庄的工业产值达到40亿元。禹作敏挂在嘴边的话是:“大邱庄最大的贡献,是给中国农民长了脸。”他曾对一位离退休官员说:“你是带着穷人打倒富人,我是带着穷人变成了富人。”禹作敏的讲话具有“语录”性,还充满着哲理。

  1993年初,禹作敏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卷入大邱庄自制的麻烦之中。1992年12月,大邱庄万全公司的经理病故,查账时发现可能有贪污行为,于是大邱庄派出4人审查该公司一个叫危福和的业务员,并非法拘禁了他,在审查中,采取暴力手段,致使该业务员于12月13日被殴打致死。事发之后,禹作敏让相关嫌疑犯连夜离开大邱庄,没跑掉的躲藏起来。1993年1月,由于事态扩大,检察部门派出6名人员到大邱庄取证,谁知竟被非法拘留13个小时。当检察院对4名嫌疑人发出拘传令时,前来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被大邱庄设卡无法进入。2月18日,天津有关方面动用400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并与大邱庄人发生对峙,相峙3天3夜。4月,禹作敏因有窝藏、妨碍公务等嫌疑被捕,8月27日,天津法院以窝藏、妨碍公务、行贿、非法拘禁和非法管制5项罪名,判处禹作敏有期徒刑20年,其子、大邱庄的二号人物禹绍政同时判刑入狱10年。

  禹作敏在1993年落马,使民营企业家认识到市场经济需要知法、学法、守法,尤其是随着财富的增加,个人意愿的膨胀,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1999年10月,保外就医的禹作敏在孤寂中去世,时年70岁。

  其二是沈太福,吉林省四平人。1984年,30岁的他从四平水库工程局辞职,办起了吉林省第一家个体科技开发咨询公司。由于相继开发出很多新产品,很快在当地小有名气。1986年,沈太福来到北京发展,以30万元注册了一家集体性质的企业——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虽然后来沈太福也想改变企业的性质,但当时北京工商局不受理私人性质的高科技企业注册,正是长城公司的产权性质给沈太福“埋了雷”,但客观地说,1992年前后,长城公司的企业性质也使沈太福“如鱼得水”。当时,沈太福和他的科技人员研发出一种高效节能电机,据说市场前景很好,但又苦于没有资金来投入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沈太福想到了民间融资。

  沈太福设计的集资游戏是这样的:投资者与公司直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集资金额的起点为3000元,高者不限,投资者可随时提取所投资金,按季支付“利息”,年“利息”为24%。在当时,银行的储蓄利率为12%,在高于银行利率一倍的诱惑下,他在海南仅用20天的时间就集资2000万元,之后在全国17个城市展开这样的集资活动。

  这一疯狂的集资游戏让沈太福尝到了甜头,他一发而不可收拾,到1993年初,沈太福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雇用员工3000多人。到2月份,长城公司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10亿多元人民币,投资者达10万人,其中个人集资款占集资总额的93%。集资额最高的是北京,达2亿多元。在这期间,长城公司只售出电机50多台,价值仅有600多万元。这一商业骗局愈演愈烈,很快引起中央高层的注意。

  3月6日晚,就在沈太福为集资超过10亿元举行大型庆祝酒会时,他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关于北京长城机电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乱集资问题的通报》。《通报》对长城公司的集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定性,并要求“限期清退所筹集资金”。但沈太福所采取的办法和大邱庄禹作敏如出一辙,他心傲气盛地要与国家机器博弈。3月31日下午,准备出逃的沈太福在北京机场被截获。经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4年3月4日,被告人沈太福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沈太福对判决不服,其上诉理由是:北京长城公司是戴着集体帽子的私营企业,被告人不能成为贪污的主体,没有贪污的动机和行为,因而不能构成贪污罪。法院最终没有采取这些意见,4月8日,沈太福被执行枪决,时年39岁。

  这一年,禹作敏落马和沈太福被捕在社会上反响很大,两人的所作所为,虽然都具有那一时期的鲜明“特色”,但无形中也给民营企业家上了一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课。

  现在来看,沈太福所搞的非法集资当时以贪污罪判处死刑,这主要是由当时的企业性质所决定的,当时类似这样的企业其实不在少数,戴着红帽子的所谓“全民”或“集体”的私营企业,之后“戴”出的麻烦,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一个致命问题。

  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明晰、产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但这里所说的“产权明晰”,在当时主要还是针对国有企业产权混乱所提出来的。国有企业要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产权问题必须要先解决。

  《决定》中对非公有制领域的“明确”,是一次巨大的飞跃。

  《决定》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这是强化了1979年以来提出的“个体私营经济为补充”的提法,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决定》还指出:“就全国来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并明确提出“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党的报告中提出国家对国有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为它们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一视同仁”显然是把参与市场竞争的所有不同性质的企业都放在平等的位置上,打碎了所有制歧视的桎梏,从而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获得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社会环境。

  人们可以看到,这个《决定》是一个较1984年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更加全面和细致的文件,是一个具有很高水平的经济改革总体设计蓝图。这个《决定》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宣布中国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由此而来,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形成。

  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也陆续出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同时适应于各种所有制企业,这都极大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1993年,留给民营企业家的是更多的想象。福耀集团作为第一家民营的中外合资企业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知道福建老板曹德旺的人不多,而就是这家生产汽车玻璃的民营企业,10年后,市场占有份额在60%以上,成就了国内汽车玻璃的“半壁江山”。在这里有必要提及,当时的很多民营企业为了规避风险或多少能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都搞成中外合资企业,而这一时期的中外合资企业,实际上大都是民营企业。

  (选自《中国往事30年》,张志勇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作者系本报首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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