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一则霸王洗发水含有致癌物质的报道,让“二恶烷”恶名远扬;而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的抽检结果,又还了“霸王”一个清白。尽管如此,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个别超市已对霸王洗发产品采取下架处理,不少市民更表示,今后将慎用霸王洗发水。(7月19日《人民日报》)
喧喧闹闹的霸王“致癌门”事件,随着最权威检验报告的出炉,似乎该由汹涌澎湃走向风平浪静了。但是,就目前“霸王”的经销市场和消费市场而言,“热血沸腾”似乎还在继续——一些超市下架了其产品,不少市民也心有戚戚地表示要慎用。看来,行业主管部门、霸王集团旁证、自证的“霸王”清白,一时半会儿还难以取得众人的信任与认可。
究其原因,并非是公众“揪住霸王小辫子不放”,而是心理上还有迈不过去的三道坎儿:一则,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既然言之凿凿地表示“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那其抽检样品中具体的“含量水平”是多少,和港媒披露的霸王二恶烷含量达27ppm是否吻合……这些公众并不知晓——只给出个粗放的结论,不拿出实打实的数据,譬如公务员考试只告诉谁被录取,不公布分数一样,咋能叫人心服口服?
再者,霸王集团掌门人信誓旦旦地表示,在目前中国,在洗发水中存在二恶烷是“不可避免”的,是“非恶意添加”,且基本上“对人体无害”。这和打开天窗说亮话的专家给出的“二恶烷的表面活性剂可代替,不过成本高4到5倍”、“可致癌”的结论大相径庭——要信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家,还是信善意提醒的专家,这笔账,公众是算得清楚的。加上厂家成分标注的选择性遗漏,叫公众深感知情权的“受伤”,所以只有选择“避而远之”为好。
何况,监管部门一贯的“后知后觉”已经叫公众有些“怨言”了。从苏丹红、瘦肉精,到二恶英……一个个新鲜、生僻的化学名词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件件闹出大动静、捅出“生命与健康安全”的大娄子之后,才被有关部门“蓦然回首”发现少了“这个标准”、“那个规定”——他们似乎一直都力不从心,始终“手无缚鸡之力”,“凶猛”不起来,“强势”不起来,甚至在关键问题上比公众都“懵懂”。这让公众如何信任他们没有长期跟踪调查、仓促检验得出来的“无害”结论?
所以,与其说公众信不过“霸王”的清白,还不如说是信不过监管部门——认为其没有担负起与其职责相匹配的管理责任、伦理责任与经济责任;信不过厂家——觉得其铿锵有力的道理在专家分析、国际对比面前早已变得不堪一击,“成分标识”选择性遗漏大有“心虚”之嫌。在这种语境下,假如监管部门不改变被动与敷衍的做事套路,假如厂家不将产品成分纳入“高清频道”,满足公众知情权,那百姓只有无奈地“逃并郁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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