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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农民无权 伪农民争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 00:23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王攀

  对于义乌一些公务员非转农,变身“伪农民”与民争利,需要被问责的是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如果因此对公务员户口一刀切,不仅于法无据,也会误伤一些合理的农村户口身份的公务员。而真正需要反思的,则是如何让村民拥有对村集体资源和资源收益的支配权,有了真正的支配权,那些公务员,还有其他外来争利者,都不可能得逞

  浙江义乌市200多名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被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义乌市一位干部说:“不要小看了这个农村户口,它在农村涉及的经济利益十分巨大。”而义乌要求当地所有公务员必须农转非。

  为了牟取私利,公务员利用权力之便将户口非转农,变身伪农民与民争利,这自然是要反对的。但如果因此一律要求公务员退出农村户口,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显然也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农村出身、一直保留着农村户口的公务员,如果因为农村户口升值,就要求他们“农转非”,显然有违依法行政。

  必须明确的是,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是基于职业的回报,而不是基于户口的回报。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把城镇户口当做公务员职业回报的一部分,但这是建立在城镇户口比农村户口吃香的基础之上。可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化推进,与城镇户口相比,农村户口并非总是低人一等,尤其是在正城市化的农村,近几年出现“非转农”就是明证。一个人为国家工作,并不意味着失去自身固有的利益。但义乌清理公务员农村户口,恰恰是要求公务员放弃法律上并没有剥夺的利益——此举固然防止伪农民与民争利,但无疑也伤害了那些原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公务员群体的利益。

  公务员变身伪农民与民争利的问题,不在于公务员一定要是城镇户口,而在于村集体的资源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的分配权并不真正掌握在村民手中,而是掌握在政府管理者手中,这才是公务员变身伪农民与民争利的根源所在。

  试想,如果一个村集体的成员对村集体资源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具有绝对的支配权,那么,面对一个外人(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其他身份的人)过来强分一杯羹,他们怎么可能会答应呢?村民对一些伪农民意见很大,本身就说明他们不愿意外人分享利益。但问题是,谁有资格分享村集体的利益,决定权在于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户籍是分享资格的前提。这样一来,户籍管理者在权力要挟或利益诱惑下,就会出卖村民的利益。

  所以,村民不能对村集体资源和收益完全支配,才是公务员变身伪农民与民争利的根源。而村集体利益村民说了不算导致的不正常现象,绝非义乌公务员非转农与民争利一例,各地出现的土地征收纠纷,才是问题的集大成者。

  因此,对于义乌一些公务员非转农,变身“伪农民”与民争利,需要被问责的是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如果因此对公务员户口一刀切,不仅于法无据,也会误伤一些合理的农村户口身份的公务员。而真正需要反思的,则是如何让村民拥有对村集体资源和资源收益的支配权,有了真正的支配权,那些公务员,还有其他外来争利者,都不可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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