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规定要求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罚款最高限额比现有增加一倍。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发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物价人士分析,该规定是国家首次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主要治理今年以来出现的类似“蒜你狠、豆你玩”等市场价格异动。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最高限额比现有法规允许的最高额增加了一倍。
罚款上限增至200万
根据《征求意见稿》,经营者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据物价主管部门介绍,现行法规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
而记者在查阅《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后发现,《征求意见稿》对于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从过去的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为例,根据2008年1月初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征求意见稿》中,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况下,罚款额度的上限提高到200万元。
短期会对市场有影响
有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发改委该政策的出台,短期会抑制新一轮绿豆、大蒜等热门产品的上涨势头。
专家表示,该政策短期会对市场有一些影响,但之后小类农产品品种的价格又会走高。原因在于涨价的动力还在,专家认为,目前是整体生活成本在提高,而这种市场经济的行为不是靠单纯地打击投机倒把的行为就可以进行控制的。而这一轮通胀小类产品品种上涨,正是前期通胀压力的一个结果。
有市民认为该政策的出台“对消费者是好事,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利好市场良性的行为。”不过果农则建议,既然在涨价时,政府有政策保障,那在农产品掉价的时候政府也应该出台政策保障措施。
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认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及对一些行为的界定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细化。(编辑 陈婷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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