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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收入绝大部分用于人,而非动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 03:05  第一财经日报

  章轲

  合理的狩猎也许可以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但目前中国的狩猎场从狩猎收入中的分成偏低,野生动物保护能从中获益多少,也是疑问。

  中科院动物所副研究员、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协会(WCS)中国项目部主任解焱认为,管理恰当的狩猎可以有力地推动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如果动物种群数量足够大、偷猎被严格控制,同时又有当地社区的参与,那么对于少数雄性个体的狩猎,不会影响到整个种群的维持和发展。

  但她同时提醒,“狩猎”只是野生动物保护的一个手段而已,不是全部。从国家层面来看,要有明确的法律保障,涉及到和狩猎有关的各个方面,包括狩猎许可、保护区内的狩猎问题、当地人的狩猎问题、狩猎项目的社区参与、狩猎收益的分配等;省级层面需要注意狩猎要适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最主要的是要让当地人在狩猎活动中受益。

  据记者了解,国际狩猎收入的资金通常按以下的原则进行分配:20%被用于国家层面的管理,30%用于省一级的管理,5%拨到州一级,剩下的45%拨到县。在到达县一级的资金中,有50%被留在了县财政,用于一般性的支出,剩下的50%直接给狩猎场。

  以都兰狩猎场为例,到2006年猎场从狩猎分成款中支付给基层保护组织的护猎员工资及购买必要的保护设备等经费等约为200多万元,每年还要支付巡山护猎所必需的开支,由猎场直接上缴的地方税收约有400多万元。同时,猎场用于拨付各猎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草原补偿费、巡山护猎经费等费用约为280多万元。

  新疆布尔津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站长柳万正告诉记者,国际猎人在布尔津狩猎场每打一只盘羊,需支付2.5万美元,最终,猎场可分得8万元人民币左右。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教授张明海指出,中国运动狩猎起步较晚,相关研究和管理技术与国外先进国家尚存在一定的差距,社会公众认可度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教授李枫说,建国初期,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一度将狩猎作为一大产业予以扶持,然而没有合理规划的狩猎产业最终导致了野生动物资源的锐减,物种濒危等恶果。

  而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温亚利在谈到我国国际狩猎存在的问题时也认为,由于对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缺乏科学完整的把握,狩猎额度分配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同时,国际狩猎收入的分配和监管也有待进一步规范。

  为确保狩猎场开禁后规范运行,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毕雁英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应科学确定可以猎捕的野生动物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猎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大规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活动,都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同时应提高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资金利用效益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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