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家电首次被列入召回产品范围
□本报记者 高丽莎
早报讯 刚刚过去的紫砂煲事件让消费者对家电产品质量心有余悸。不过,今后家电产品的质量要多一道“紧箍咒”了。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继汽车产品、儿童玩具、食品之后的又一部产品召回领域的法规。
草案拟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销售者、修理者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协助并配合生产者履行召回义务。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召回对象包括电路开关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家用电器产品中因设计、生产、指示等方面的原因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家用电器产品中普遍存在了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将对其施行召回制度。
哪些家电产品适合召回呢?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提供给消费者供其家用或类似环境使用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装置等产品。”
目前,大部分消费者对汽车召回比较熟知。对于家电召回,《征求意见稿》也做了严格的定义。《征求意见稿》规定,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存在缺陷的家用电器产品,由生产商或由其组织其他经营者通过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预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的活动。
在消费者关心的召回费用的承担主体上,《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合理的交通运输等费用。
违规者最高拟罚3万元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生产者应当记录并保存家用电器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制造、销售、产品标识以及消费者投诉、产品伤害事故、产品伤害纠纷、产品在国外召回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档案。
同时,生产者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地方质检部门报告消费者投诉或举报、产品伤害事故、产品伤害纠纷、产品在国外被召回的情况、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信息。
生产者获知其提供的家用电器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开展缺陷调查,确认是否存在缺陷,并及时向地方质检部门报告调查结果。
经确认家用电器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进口、销售,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家用电器产品,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及时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并向所在地的地方质检部门报告。
一旦生产者违反上述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缺陷家用电器产品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害的,生产者实施召回不免除其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企业代表:家电召回是好事
昨天,记者就家电召回话题采访了海信电视机浙江区销售总经理魏先生。魏先生认为,《征求意见稿》对家电行业影响不会太大。
“家电与汽车各有其特性。汽车出现的质量毛病往往是共性的,成批量的。而家电的毛病很零散。同一个批次和型号,可能出现的故障都不一样。家电要像汽车那样大批量召回可能性不大。”
魏先生涉足电视机行业已经十多年了,从来没有遇到过电视机出现过大批量的质量问题。不过,他说家电召回制度的出台是件好事。“就算国家相关部门不出台召回制度,没有惩罚机制,我们也一样重视产品质量。不是说有了这个召回制度,我们才重视质量。”
齐家家居网是专门为房屋装修的消费者提供家电的一个网络平台。该网市场部总监周勇卫告诉记者,家电营销平台、家电卖场,是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承载者质量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出现质量问题,会先找到我们,我们再找厂家维修。来一个维修一个,很麻烦。以后家电可以召回,如果发现一个批号连续性地出现问题,我们可以监督厂商对同型号或同批次的产品予以召回。”
周勇卫说,包括家电、装修建材都应出台召回制度,对消费者和经销商都是好事情。
消保委:家电召回有利于减少消费纠纷
据了解,2004年,我国第一部有关缺陷产品的召回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施行。此后,《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这些召回法规的出台,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缺陷家电产品”的召回制度却迟迟未见出台。
“家电坏了,只能找厂家来修理,修理不好了,再找厂家换货或者退货。但是消费者要想让厂家换货和退货,比登天还难。”采访中,一位消费者向记者诉苦,如果没有召回制度,消费者和厂家只能陷入反复的维修过程中。这也是为什么家电产品的质量投诉一直以来都位居前列的原因。
前段时间,紫砂煲事件暴露出家电产品其实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业界关于出台家电召回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记者了解到,此前消费者对于家电产品出现的质量缺陷,都是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三包条款来解决。但这些条款对产品的退换货时限规定得太短,往往只有几天的时限,而许多电器的缺陷往往要使用数月甚至数年才能显现,到那时显然早已过了三包规定的追溯期。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可以弥补此前的法规空白。
杭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电召回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减少家电消费纠纷。“比如一款电视机因一个部件导致多次出现自燃,那么厂家可以召回同批次的全部产品,一些还未发生自燃的电视机就可以避免重蹈覆辙,同类的消费投诉也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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