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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岛内争辩步入法律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 18:48  财新网

  两岸“两会”的签署ECFA及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继续在台岛内引发激辩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远啸 5日发自北京) 两岸于6月29日正式签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在台湾内部造成了不小的波澜。

  日前ECFA签订完成,但在台湾内部方面,如何审议之议题却引发起朝野双方之大战,绿营民进党方面指出,ECFA应当逐条审议,没有打包通过的空间。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表示,由于ECFA在谈判过程中并未有立法机构授权,因此没有打包表决的空间;但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表示,虽然两岸并非国家间关系,ECFA不是条约,却可比照条约。由于立法机构可以对“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议决,但依立法机构职权行使法第七条规定,除了法律案、预算案应经三读会议决外,其余均经二读会议决。马英九称ECFA不是个法案,也不是个预算案,所以必须依照立法机构的职权行使法第七条,适用于二读的方式,而非三读,不应逐条审议。

  认同马英九说词之行政机构负责人吴敦义认为,ECFA的性质当然是像条约,所以审议的时候一定是立法机构有权决定它通过与否,亦是说立法机构怎么协商,最终就是表决让它通过,或是表决让它不通过,不能修改其中的任何一个条文。

  而国民党内部声音亦不同调,对于马英九及吴敦义之见解,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表示,依照大法官第329号的解释,ECFA的确不是条约,而立法机构要如何审议ECFA,应先由朝野取得共识。

  至于台湾内部居民之意见亦有很大程度的分歧,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关于ECFA的签订完全是幕后谈判的结果,在台湾内部缺乏共识,而以马英九为首的国民党却不愿意与社会先行沟通,在多数民众对ECFA不理解其内容的情况下,贸然签订此协议,是否会对台湾造成不利之影响尚未可知。

  而对ECFA抱持乐观其成态度的台湾民众则认为,此为一经济上之转机,在两岸经贸日益密切不可分的同时,此协议可替台湾带来的经济效益极大。依据ECFA的早收清单,两岸共计有800多项产业或商品将在两年内逐步免除贸易关税,其中大陆产品有200多项,约30亿美元;台湾则有500多项,约140亿美元。在逐步免除贸易关税的情况下,可至使双方缔造双赢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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