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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反弹,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省份,要继续完善、规范管理;尚未建立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今年内建立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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