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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隐而未发 专家称须立法促其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 20:36  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郭栓敏报道

  近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了题为《2010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分析及走势展望》的报告。报告认为,在多重政策叠加作用下,房价上涨得到有力遏制,调控目标有望年内实现。

  由于其中被誉为调控“杀手锏”的房产税出台传闻已持续近3个月,一直都让开发商、投资客屏息以待,尤其是上海出台房产税一推再推,已成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最大悬念。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不应把房地产税的开征当做调控房价的杀手锏来看待,房地产税的开征是一个长期的税务制度建设,不能把它作为一个短期性政策手段来使用,对于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良状况,之所以在金融等各项政策调控手段用尽后,税收政策隐而未发,也是考虑到目前这种状态并不是简单的原因造成的。

  不过,6月26日再次传出:上海已经上报房产税方案,但其征收范围并没有涵盖存量房,于是,“上海房产税太‘弱’”的评价声响起。

  其实,早在此月中旬,曾有一些专家学者和地方税务部门官员在分析了房产税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认为,当前对居民房屋征收保有环节税收还不成熟,建议谨慎出台政策。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强调,房产税牵一发而动全身 一定要谨慎,认为物业税和房产税一旦征收,对市场的影响会非常大。他举例强调:“社科院有个研究日本经济的学者说,日本征收房产税后,房地产立刻垮了下去,20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再起来,经济也一路下滑。房产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全局的方方面面。”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2010金融与投资峰会”上指出,“房地产税改革是大势所趋”。但他也多次表示,此项改革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要领,不求一步到位。

  从2004年开始至2010年上半年,各方利益围绕着“国十条”强压政策进行博弈,制造出了一个又一个新鲜话题。从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开始,到今年上半年的前三个月出来的的“房产保有”,在物业税出台不合法理,实施困难之后,改换成“保有税”,再演变到最近这后三个月才出现的“房产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安体富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房产税的出台并不是主要针对房价,主要目的是为了税制结构的优化,是地方政府也就是县、市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是调节贫富差距的优良税种。

  “房产税在抑制房地产不合理买卖中还是有作用的,我认为政府开征此税要在保持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公平地征收,征收的原则第一一定要维护民生,自住房应该不征;征来的税款一定要用于公共福利房屋的建设,同时不要把房产税想象成万能的,同时我认为应该通过立法的手段来促使房产税的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曹建海主任强调。

  目前,不少开发商通过打折促销、无理由退房等手段已开始或明或暗地降价。业内人士猜测,房产税年内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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