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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利益调整是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8日 09:24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慧兰,曹理达

   做大蛋糕还是切好蛋糕?

   《21世纪》:在近期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中,收入分配改革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把蛋糕切好”,应更多地依靠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政府可以作为的空间在哪里?

   白重恩:在初次分配中,除垄断行业外,政府不宜过多干预,主要还是靠市场调节。政府能做的就是创造就业机会,只要就业需求旺盛了,劳动收入就会上升。第三产业的发展对此作用重大,与第二产业相比,三产的劳动收入占比较高,即在增加值中,劳动者收入分享的比例更高,而第二产业的产出更多被资本所有者拿走。

   在二次分配中,政府亟待改进的是社保缴费。全国的养老保险基准是企业缴费20%,个人缴费8%;医疗保险是企业缴6%,个人缴2%。社保缴费是以基本工资作为税基的,对低收入者来说,工资以外的收入较少,参保之后负担很重。五险加总,企业缴费加个人缴费约占工资总额的40%。其实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是一回事,如果企业不缴费,劳动成本就下降,企业会多雇工人,为吸引工人会付更多工资。所以,企业缴费归根结底是工人自己缴的费。

   其次,在计算社保缴费额时是以地区平均工资的60%为起点的,尽管一些人的工资低于这一水平,也要按60%缴费。这是一个累退的计费方式,即低收入者交的比例更大,高收入者交的比例更小,所以对低收入人群来说负担尤其重。

   迟福林: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责任在政府。首先,政府以多大决心来做;其次,政府本身的转型,是以经济建设为主还是以公共服务为主;最后,在国民收入上,应当有一些比GDP增速更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只有把蛋糕切好了,才能增加人力资本对经济的贡献,才能产生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也才能可持续地做大蛋糕。

   我们长期实行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在这个背景下,容易把大量的财政资源用于经济建设,公共财政体制很难真正建立;以投资为主的增长模式使政府倾向于做大蛋糕,而不是切好蛋糕;容易形成长期压低要素价格尤其是劳动力报酬的倾向,使得劳动力报酬增速长期低于GDP增速。

   在初次分配中,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工资制定,而是建立并完善工资形成机制。如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增长情况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包括改革工会、建立工资谈判机制等,使劳动者的工资不是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建立工资定期增长的制度安排。初次分配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责任在于制定并监督规则的执行。

   在二次分配中,首先,政府要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近年来,这方面力度在加大,绝对数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但相对比例仍较低。以泰国为例,其整体发展水平低于中国,但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泰国教育占GDP的比重就达到4%以上了。其次,分清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共职责,再以此来安排财力配制和财政支出结构。当前,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引起重视,但公共服务投入的比重并不高,随着国家财力的提升,财政支出结构还有很大的调整空间。

   减税还是减费?

   《21世纪》:有学者建议给企业“减税提薪”,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您怎么看?

   白重恩:减税提薪不如“减费提薪”,这个费就是社保缴费。社保缴费的实质也是一种税,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缴的。从改善收入分配角度来说,减税是老百姓欢迎的,但在减税时要比较哪种税费减负的效果更好。目前社保缴费给企业和工人造成的负担是最重的,应率先减负。比如原本企业增值税要减两个百分点,以此计算出本来要减少的税收收入;社保缴费降低后,社保基金收入少了,增值税可以不减,而原本要减的那部分增值税可以拿来补充社保,这需要一个大财政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以养老金为例,如果把个人8%这部分免除,劳动者的可支配收入马上增加了。之后把企业交的20%分成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老百姓得到收益,企业负担也没有加重。社保的钱不够,就由其他的钱补充,如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等。社保是现收现付,是向现在的劳动者收钱,付给现在的退休者。现在退休者大部分是以前国有企业职工,那么国有企业赚取的利润,为什么不能承担自己的一点历史负担呢?

   《21世纪》:最近,广东向中央申请个税浮动标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您如何看待我国个税制度改革的方向?

   李实:我们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收入单项税,有一笔收入就收一笔税;而不是综合税,按照一年的收入综合测算税率。这带来税赋上的不公平,同样收入下,人口多的家庭税负就会比较重。因此,把收入单项税改为综合收入税是一个方向。

   其次,随着经济的增长,使低收入者少交税也是一个方向。可以通过提高个税免征点及退税的办法。退税在技术操作上可能比较困难,存在欺诈等问题,但提高免征点还是可以的。但更重要的是规范个人收入,工薪阶层的收入比较容易监管,他们一般也是照章纳税;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较为多样,再通过公司财务转账等形式,存在很多偷税漏税的机会,实际缴纳的税和收入不成比例。所以,规范个人收入,使高收入人群交够税、交足税是很重要的。

   最后,完善税收制度只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是收入再分配问题。政府税收多了,是用于建各种大型项目、政府行政开支、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还是用于民生工程、救济更多的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对于收入分配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和其它国家相比,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是比较高的,但真正用于收入再分配的比例却偏低。因此,财政增收的同时,一定要把更多的收入用于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况。

   迟福林:个税改革始终是一个热议的话题,但也受多重约束:首先,由于制度安排不完善,某些高收入者部分收入是计入企业成本或利润的;其次,财产公开制度尚未建立,个人收入与财产真实情况难以掌握;再次,高收入群体的一些收入来源方面的税种尚未开征,如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等。最后,没有考虑到家庭抚养情况等,在制度上有失公平。因此,我认为个税调整首要问题不是简单的起征点的调整,而是明确改革思路,建立基础制度。

   周天勇:目前,个税累进制税负太重,最高缴费比例达45%,让企业和个人都无法承受。很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税费很重,利润空间很小,交了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两项附加,再加上各种杂费,年终分红之后,个人还要上缴45%的所得税,这样下去没人愿意办企业了。所以有人说办企业不如倒房子,没人做实业,就业从哪来?收入增长又从何谈起?因此,收入分配的关键是就业,有了就业,普通劳动者就能从零收入变成有收入,收入差距就会缩小。

   税收改革的关键是税从哪来,是从工薪阶层和创业经营者身上来,还是从有财产性收益和垄断收益的部门来。如开征房地产税,一年1%的税率,政府每年增收一万多亿。否则,未来房地产就会成为中国两极分化的主要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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