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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先行——中国海上风电建设大幕开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5日 19:32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马梦梦 北京报道

  六月,空气似火。与气温相映衬的则是开发海上风电项目的呼声。

  世界银行在上海发布了《中国海上风电及大型陆上风电基地面临的挑战:实施指南》及《中国海上风电及大型陆上风电基地面临的挑战:欧洲五国海上风电政策述评》两个报告;2010上海国际海上风电及风电产业链大会暨展览会顺利召开;两度延期后,我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开始向企业发放标书;有条不紊的三步棋,已经在呈现海上风电的未来蓝图。

  示范先行的发展路线

  众所周知,海上风电涉及到一系列有别于陆上风电的技术要素。中国国家能源局和世界银行联合出品的《海上风电及大型陆上风电基地面临的挑战:实施指南》对海上风电场开发、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技术要素进行了概述。

  记者从中了解到,首先是用于海上风电场的风机和用于陆上风电场的风机相同,但是这些风机必须海上化,包括考虑到基础结构所在的水深和海床条件,以及未来的维护情况。而国内目前的情况是,很多海上风电项目都是未进行升级或者改良就把陆上风电的机组设备直接移植海上风电,忽视了因区域环境的迥异,海上风电机组和叶片、齿轮箱、变压器等设备要求与陆上风电机组之间也会产生差异。比如海上运行的风力发电机系统可靠性要求更高、单机容量要比陆上更大,相关机组设备必须符合抗台风、抗腐蚀等特殊要求。

  开展合理的风能资源评估,对于风电场的开发选址和明确项目的特殊需要至关重要。报告认为,在大规模投资海上风电之前,有必要对潮间带和海上风资源进行认真评估,确定详细的场址观测地点,并和陆上一样,将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审定,并整合到全国风资源地理信息系统中。

  海上风电的开发具有高投入和高风险的特点,中国要获得成功,就必须要做好规划和试点工作,尽快建立一个合适的政策环境,并开发若干个示范项目。“海上风电刚刚起步,现在成本高,设备、技术力量弱,施工经验不足,相关行业管理和规范不完善,马上大规模发展不现实。”不久前举行的2010上海国际海上风电大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曾如此表示。总结起来,摆在中国海上风电发展面前最主要的难题无疑就是两个:第一是技术,第二是经验。

  江苏、浙江将成领跑者

  “2010上海国际海上风电及风电产业链大会暨展览会”近日在上海举行。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世界海上风电技术日趋成熟。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加快海上风电建设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海上风电将是今后风电发展的重点之一。国家能源局已于近日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市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而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工作已于4月份启动。

  据专家介绍,江苏、浙江相对于渤海湾地区的风功率密度较大(超过200W/m2),同时无强台风,适合大规模建设海上风电场,有望成为海上风电场大规模建设的排头兵。江苏省计划到2020年建成1000万千瓦的风电场,其中海上风电场700万千瓦,而浙江省总规划为100万千瓦。据透露,现在已经基本确定要在江苏沿海选择两个近海风电项目和两个滩涂风电项目,近海风电单个项目规模拟定30万千瓦,滩涂风电拟定20万千瓦,能源局准备将这100万千瓦的四个项目同时对外招标。

  史立山表示:“目前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已经全部安装完毕,已经有10多台机组投入运行。这个项目为海上风电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也坚定了我们加快开发利用海上风能资源的决心和信心。”

  记者从本次大会了解到,大会共设市场及政策、国内外案例分析、海上风电整机技术、风电并网、安装运输、海上防腐、检测认证、投融资等14个专场,来自中国、丹麦、英国、德国、美国、挪威、法国、日本、比利时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位演讲嘉宾共同探讨了海上风电领域的最新技术、政策、项目及市场发展趋势。

  对于目前掀起的海上风电开发热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毛如柏认为,“海上风电对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施工环境、运营维护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在这方面世界各国都不很成熟,还处于经验积累的不同阶段,国际合作是海上风电发展的必由之路。”

  特许权招标拉开开发大幕

  两度延期后,我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终于开始向企业发放标书。这四个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包括潮间带和近海两种类型风电场的开发,被看作是我国海上风电开发的一次实质性探索。

  “项目完成后,大致就可以知道海上风电场的风险有多大,成本有多高,将来是否能马上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表示。

  而招标的启动,无疑更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意味着更大规模的海上风电开发将展开”。在日前举行的2010上海国际海上风电及风电产业链大会暨展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如此评价说。

  据介绍,此次特许权项目全部集中在江苏省,分别为滨海和射阳的两个30万千瓦近海风电项目、大丰和东台的两个20万千瓦的潮间带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项目将采取“捆绑式”招标的方式进行,即将项目开发商、风电设备商和专业安装公司三者联合招标,企业自行联合投标。

  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各沿海省市均已纷纷编制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这些主要是根据风能资源和可利用率做出的,仅是初步的。”施鹏飞表示,“我希望等这批潮间带、近海风电场做完后再决定下一步的发展。如果成本很高,那么海上风电场的大规模开发可能还要再延缓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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