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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改积极推进林业金融潜力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3日 03:40  金融时报

   记者胡萍

  “我国集体林改革进入了一个全面推进、逐步深化的新阶段,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进展顺利。”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近日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作了上述表示。据了解,今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同时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包括公共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等。

  金融支持取得新突破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积极落实措施推进林改,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张建龙表示,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强林惠林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其中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政策取得了新的突破。

  第一,小额林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建制度、扩规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林农小额贷款期限可延长到10年,速生林、油茶、竹林、能源林基地建设等及后续产业发展可达15年至20年。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面向农户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抵押面积2450万亩,贷款金额221.4亿元,余额7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倍,贷款农户100万户,同比增长了1.45倍。

  第二,逐步推行森林保险政策。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2009年江西、湖南、福建三省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增加了浙江、辽宁、云南三省,中央财政对公益林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50%,并要求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的保费。在中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全国共有15个省与当地保险部门共同推动了森林保险工作,保险面积2.7亿亩,保额1141.7亿元,保费共计1.8亿元。

  第三,扩大了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出台了《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了贴息范围和贴息对象。林业贴息贷款贴息率由2%提高到3%,对林农和林业职工营造林小额贷款的贴息期限延长到5年。

  林业渐成投资热点张建龙表示,资金等生产要素加快向林业流动是现代林业建设呈现出的新亮点。

  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社会资金开始迅速流向林业。数据显示,重庆市2009年全市林业投资达到178亿元,为过去10年总投入的2.6倍。2009年,广西林业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林业贷款授信额度达到1050亿元。近年来,浙江、山东省全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均达到600多亿元。福建省南平市近年来民间林业投资达到80亿元,占全社会总投资的96.4%。辽宁省本溪市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五大林业产业成为社会投资的新热点,正在逐步更替原来的钢铁、煤炭和水泥三大传统产业,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经济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几年林业确实成为中央和社会投资的热点了。”张建龙说,去年中央财政给林业的投入将近1000亿元,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全国统计共220多亿元。总体来看,中央和各级财政的投资主要是偏重于生态效益;社会投资偏重于经济效益,如用材林、经济林等。

  破除瓶颈创新金融服务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林业生产者担保难、贷款难问题一直是制约林业可持续发展、林农增收致富的瓶颈,这个问题得到了中央和地方的广泛关注。

  集体林权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林业金融蕴含的巨大潜力也将为金融机构开拓服务提供更多的新选择。从上述金融支持林改的新突破不难发现,金融机构为解决涉农贷款担保抵押难问题探索了新的思路和方向。有业内人士表示,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政策还为银政企合作带来了新机遇。

  今年的林改进入到关键年份,为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金融机构如何与林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金融机构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以林权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创新,这些都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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