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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债打包发行438亿元,其中三年期286亿元,五年期152亿元
【财新网】(记者 霍侃 11日发自北京)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将于6月18日正式启动。财政部将首批招标九个省份(含计划单列市)共计438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三年期286亿元,五年期152亿元。
除厦门外,首批发行地方债的均为中西部省份。发债规模最大的为湖南省,89亿元,其次为新疆发行60亿元,厦门发债规模最小,为6亿元。
财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首次发行的438亿元地方债,将打包确定招标利率,不会体现各地的信用和风险差异。
安信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王昌俊认为,地方政府债基本被等同于国债,招标利率只是会再加一点风险溢价。
与去年一样,2010年将由财政部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00亿元,列入省级预算管理。今年的地方债发行比去年晚近三个月。2009年首期地方债于3月27日便公开招标发行。
此前,财政部经建司一位官员对财新记者表示,地方债发行一直在等待合适的时机,因一季度经济增长速度高,政府未再加快投资。
其实4月份之前,2000亿元地方债已经分配到各省。5月底,四川、北京、山东、福建等多个省市人大相继召开常委会会议,根据财政部核定的发行规模,通过了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部要求,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必须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优先用于保障2009年后两批(第三、四批)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缺口;足额配套后债券资金尚有剩余的地区,能优先安排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
各省地方债筹集资金,除用于省级项目外,还有一部分转贷给州、县(市)。山东省人大强调,要加强转贷资金管理,对转贷给市县的债券资金,省政府将通过“额度控制+项目管理”的方式加强监管。
对于还款责任,山东省财政厅将按照“谁借款、谁偿还”的原则,与各市县财政部门和具备还款能力的省级用款单位签订还款责任书,确保债券资金按时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