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苏浙渝率先试点直购电输配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 12:24  财新网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电网输配电价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当地省级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财新网】(记者 徐明 4日发自北京)直购电输配电价试点将率先在浙江、江苏、重庆三省市破题。

  国家电监会办公厅6月3日公告称,国家发改委日前已经一次性批复核定了上述三省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

  根据批复,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电网输配电价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当地省级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

  发改委核定的浙江、江苏和重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电量电价(不含线损)分别为:浙江省每千瓦时0.119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98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77元;江苏省每千瓦时0.129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109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89元;重庆市每千瓦时0.113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91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7元。

  按照试点办法,核定输配电价之后,参与试点的省市还需要向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报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参与直接交易的具体对象,经三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直购电试点是中国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一种尝试,目的在于通过终端用电大户和发电企业直接谈判,确定用电量和电价,打破电网企业在售电端的垄断。在谈判基础上,用户再支付给电网一定的“电网过路费”(即输配价格),构成最终的供电价格。但核定输配电价一直被认为是直购电试点推进的最大困难。

  此前,5月14,国家电监会总监谭荣尧表示,今年要加快输配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出合理的输配电价。5月31日公布的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明确提出,今年要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这都说明,输配电价核定有望成为电价改革的突破口。

  谭荣尧当时透露,电监会将继续推进输配电价的测算,并将考虑扩大试点的范围,包括纳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尤其是节能减排政策的整体项目,如产业园区,而对于电解铝等客观存在的高耗能行业,只要能效高,达到国家产业标准,也可以成为直购电的用户。

  目前,全国有12个省份正式上报了直购电试点方案,其中辽宁抚顺铝厂和安徽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已经正式获批实施,福建、甘肃的输配电价标准也已得到正式批复。■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