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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物价局调查囤积涨价 广州一店倒卖绿豆月赚17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3日 00:49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幸琦昕)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针对近期农产品价格上涨、炒作农产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全省物价部门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初步掌握了部分涉嫌囤积居奇、跟风涨价,推动市场价格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彭森副主任5月27日在广东考察农产品市场价格时表示,在绿豆、大蒜等农产品的主产区和销区,均发现了一些涉嫌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行为,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检查组在近期检查深圳福田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从云南收购大蒜到深圳销售,5月15日湿蒜收购价为2.5元/斤至2.9元/斤,零售价按等级价格在5元至6元/斤,进销差率高达70%以上。

  广州大朗货场某经营者在2010年3月2日,从东北购进绿豆55吨,购进总金额约55万元。从3月26日开始销售,至4月18日结算,销售数量53.65吨,销售价格(批发价)13.30~14.40元/公斤不等,平均销价为13.50元/公斤,销售金额约72万元,大大高于市场平均销售利润率。

  与此同时,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工商部门还对广州大朗货场某经营者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以上经营者都涉嫌在农产品市场价格逐步走高时大量购进,待价格进一步上涨时以更高的价格销售,跟风哄抬价格,牟取高额利润,间接推动了市场价格的上涨。

  据了解,对于发现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案件,省物价局正在依法予以处理。另外,记者还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省物价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在6月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囤积居奇、跟风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省物价局告诫所有农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勿利用“端午”等传统节日以及自然灾害跟风炒作,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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