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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官方确认房产税已报中央待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2日 12:09  财新网

  重庆官方网站关于当地房产税的新闻,是近来各地房产税消息中,唯一得到官方明确确认和回应的报道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近日表示,重庆房产税相关方案正待中央批复。6月1日晚,由当地市委宣传部主管的华龙网进行了报道。

  报道援引刘伟的话表示,对于房产税的开征,重庆已做好了相关准备。刘伟解释,许多人所关心的具体方案没有面世,主要在于国务院尚未批复。

  报道称,重庆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尝试实行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针对近一段时间社会各界对房产税的关注与议论,刘伟强调,开征房产税只是重庆综合方案的一部分,而整个方案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组合拳,其真正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刘伟解释说,重庆方案的基本思路是30%-40%的低收入群体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房予以保障,60-70%的中高收入群体由市场提供的商品房解决,与此同时,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而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

  重庆官方网站关于当地房产税的新闻,是近来各地房产税消息中,唯一得到官方明确确认和回应的报道。近日,关于上海房产税试点的消息充斥媒体,尚未有定论。5月31日,财新记者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税局了解到,关于上海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的计划制定,上述两部门都有参与,相关调研计划已经呈交上海市政府。

  31日,国务院批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透露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信息,被业内认为是在为房产税征收逐步清扫政策障碍。当日,A股市场大幅收跌。有关房产税改革的消息,被分析机构认为是最大利空消息。

  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4月17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其中提到: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当前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费纷繁复杂,直接相关的税种多达14种。房地产业相关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自2000年开始暂停征收,面向外企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于2009年1月1日起废除,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 在这14个税种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并非新的税种,在中国最早出现在上世纪50年代,而有关房产税的改革也由来已久。然而,近期随着房价高涨,被市场视为房价调控“杀手锏”的房产税改革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财新记者 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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