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隐患早就引起了决策层的关注。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要求“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再次强调将“加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和贷款跟踪检查,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管理”作为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
记者牛娟娟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多年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全面部署加强管理严控风险
事实上,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隐患早就引起了决策层的关注。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要求“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再次强调将“加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和贷款跟踪检查,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管理”作为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央行在《2010年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提示,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列为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之一。
2009年年初,银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贷款提出了“三条红线”,即严禁发放打捆贷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对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资平台,要严格限制贷款,并立即协商风险防范具体措施。近一年来,银监会结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更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风险的管控力度。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今年银监会第一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强调,要全面评估和有效防范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加强贷款跟踪检查,推动发展银团贷款模式,切实防范大额集中度风险。此后不久,在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刘明康再次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工作。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解包还原”的要求,目前各地各家银行正在针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开展全面自查。通过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不少“问题贷款”已经获得了妥善的处置,各地在化解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加强沟通争取地方政府有力支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属于地方政府支持下的项目,因而要对其进行梳理,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十分重要。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在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贷款进行清查时,都积极加强了与当地政府的有效沟通,争取当地政府对规范清理工作的支持,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以江西为例,人民银行新余市中支制定了《新余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风险监测与评估实施办法》等措施,从市、县(区)经济金融指标,尤其是金融风险、财政评价等指标进行评价,并将结果通过全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将投融资平台融资风险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防范于未然。新余市中支还与市人大财经委、财政、审计与金融办对全市县(区)政府融资平台进行联合检查,重点对项目资金到位、归还、投向与使用效益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某区挪用5000万元贷款进行了通报,责成限期整改。
浙江银监局自去年底以来曾先后四次向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银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规范意见和有关要求,并积极走访各地市党委、政府,通报监管政策,讲清情况。浙江省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从严控制政府性债务,加强对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监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等措施,多项规范清理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广东,当地某公司的项目建设贷款存在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了解这一情况后,广东银监局向当地政府建议,有关部门明确财政资金是否可充当项目资本金;同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督促该公司将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资金,以偿还银行搭桥贷款,这些建议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目前,该公司已将拨付到位的2.1亿元财政补贴偿还银行搭桥贷款。
严格检查治理初显成效
来自银行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各地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解包还原”和重新立据的工作一般要求银行将规范清理工作分为“三步走”:第一步,逐笔梳理贷款,摸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现状和潜在风险;第二步,将“项目包”逐个打开、重新评审,严格审慎地对贷款及对应项目的合规性、现金流和可偿性进行再评审;第三步,严格控制新增贷款,按照贷款新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严防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被挪用。
以浙江省为例,各商业银行基本按摸底排查、“解包还原”,立据、抽查以及落实整改三个阶段实施。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已逐渐推开。各行在“解包还原”方面的典型做法包括:一是二次筛查,逐个锁定项目包。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在各经营机构对300多个政府融资平台项目逐个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二次筛查,重点对“一个客户、多个项目、立项不匹配、还款来源相同”的近200个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进行筛查,对具有项目包特征的政府融资平台逐一锁定,建立项目包“问题库”,通过省、市、县三级机构联动,逐个深入解包。二是实行“一户一策”,针对每一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制订清理方案,对贷款手续、担保手续、环评要求等进行全面审查。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要求各二级分行逐笔分析项目在借、用、管、还四个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授信客户按“增、持、察、减、退”进行分类,省分行将根据二级分行上报的自查情况组织检查,并根据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不同的授信策略和管理措施。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通过自查,初步认定有9家平台公司计158960万元存在“打捆贷款”情况,有13家平台公司存在资本金不足情况,目前该行正拟定整改方案,排定解包还原与重新立据的时间表。三是抓典型,对典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规范清理,为其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梳理发挥示范作用。嘉兴桐乡信用联社重点对该市某两家工程建设公司的贷款进行“解包还原”,然后逐步推开。在此过程中,该联社发现向其中一家公司发放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另一征迁工程项目。该联社取消了对该公司的授信,并收回了4000万元贷款。
此外,对于多家银行贷款的项目,浙江银监局指定贷款余额最大的银行牵头组建银团债权人。对于采取多项措施仍难奏效的,则坚决限制其新增贷款。在商业银行严格开展自查的情况下,目前部分“问题贷款”已获得了妥善处置。
灵活应对不搞“一刀切”
从记者了解到的江西、浙江等省情况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重新评审的基础上,基本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分为三类,逐户建账,制订风险处置预案,并采取了灵活的风险保全措施,不搞“一刀切”。
对于现金流较为稳定和第一还款来源可靠、抵(质)押品完备且手续齐全、符合项目用途的项目贷款,按照商业化原则继续予以信贷支持。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2009年5月向杭州市某建设公司发放固定资产贷款1亿元,用于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小学建设项目。该分行通过实地查访,认为项目资料基本齐全,安置房项目进展正常,主体合规,资本金比例及借款人开发资质符合要求,具有第一还款来源,担保手续齐全,贷款用途合规,决定继续予以支持。
对于缺乏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或存在项目不合规、合同手续不齐全、风险缓释不充分等瑕疵的贷款,及时补充第二还款来源,提高资产担保能力,确保项目主体合规;同时,在确保还款有保障的前提下予以信贷支持,同时严格落实“实贷实付”及“受托支付”。而对于无项目资本金、无现金流、无有效担保的“三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及其他不符合要求或被挪用的贷款,则采取逐步压缩或提前回收贷款等措施降低风险。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检查发现向海宁市某公司发放的2.3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公路建设,不符合授信项目用途的合规性原则,考虑到该企业缺乏收入来源,对政府政策及资金的依赖程度高,该分行立即要求该企业提前还款,目前已全部收回该笔贷款。
规范管理严控新增贷款
专家指出,长远来看,要管理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审慎评估、严控新增贷款。对无充足资本金和资本金补充无实力的、单纯依赖财政担保政府融资的、非正式注册登记企业的平台停止贷款。对新增授信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新建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授信,对续建项目,在控制客户授信总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介入。对不同层级的平台公司要实施不同的准入标准。如,市级分行原则上不再受理区县级以下融资平台贷款,省市级融资平台实行一事一议,对融资项目附加了自偿能力、自偿路径和土地抵押等严格的限制条件。此外还要对新增贷款实行严格的资金流向监控。
而据了解,目前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纷纷采取措施,着手建立防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长效机制。浙商银行连续出台规范政府性授信业务管理、调整业务结构的相关文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新增贷款;农行嘉兴分行规定新增政府类项目贷款必须要有指定还款来源,只有符合项目资本金管理、行政报批、环评手续、用地审批等条件的项目,银行才能营销,并进行调查评估申报。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要求各分支机构重点加强城投公司等各类城建平台贷款资金的监控,综合运用要求在建行开立特定账户并签订相关各方的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开立偿债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专户等方式,控制贷款用途、掌握信贷资金用途的真实性,监控还款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