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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 22:15  21世纪经济报道

  投资属于细致活,我等草民炒股上天堂还是地狱,往往就在能否求得甚解的一念之间。

  但是,5月末,停牌一个月的ST金化重组失败后,摆在数万名股东面前的却是模棱两可的理由。何去何从?进退失据的投资者再次迷失。

  事实上,王小石案曾促使证监会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比如IPO审核时公开发审委名单、要求发审委员给出通过及否决理由并保留工作底稿,以及实名投票等。

  受此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审核过程发生变化。2008年7月,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第一次对银星能源(000862.SZ)定向增发方案给出否决意见。

  斯时,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给出其定增方案存在包括用地出资问题、资产评估、税收和负债率过高等八方面问题。上述意见以文件的形式被证监会出具,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然而,短暂的透明后,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重陷混沌。“相关条件尚不成熟”、“相关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完毕”等模糊字眼,纷纷被当作重组被否理由。

  “我只是想知道,公司究竟为何被否。”ST金化投资者的无奈溢于言表。

  究竟是什么让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讳莫如深?为了利益还是其他不为人知的目的,我们难以猜度。但重大资产重组屡屡造富的现象,很难排除集体沉默背后是否有人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

  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审批链条上,包含国资委、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等环节,证监会无疑掌握最终的话语权。

  尽可能地让并购重组审核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对于各方而言均是善举,无论哪一方都不应以简单的“有条件通过”或“未通过”搪塞投资者。

  从投资者角度讲,即便重组失败,公布失败原因也可以便于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规避不必要损失;从机构角度讲,公布失败原因能让后来者避免犯同类错误,降低不必要的交易成本;从监管机构讲,则可以让监管权力受到市场监督,在阳光下运行。(郑世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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