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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出新规 赋予行业协会调处企业纠纷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 19:00  中国广播网

  今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后温州企业民商事纠纷,将可望由行业协会调解说了算,这是温州中院出台的“委托行业协会调解十五条”的最新规定。

  温州是民营经济强市,中小企业众多,并且由于企业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相互之间竞争激烈。特别是服装、鞋帽、打火机等生产企业之间,假冒、伪造商标、商品,仿造产品外观,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经常发生。为了规范行业秩序,温州许多企业自发组织行业协会进行自治管理。

  据不完全统计,温州市本级共有各类行业协会140多家,其中工商领域就有88个行业协会。2007年,这88个工商领域的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已达16000多家,会员企业总产值4300多亿元;如果加上非会员企业,各行业企业总数达36000多家,总产值达7600多亿元。

  尽管有了行业协会,但企业之间的纠纷特别是不正当竞争纠纷仍然经常发生。迫于无奈之下,有企业发起设立了反不正当竞争协会,一下子有100多家企业参加。但由于协会职能的有限性和管理的松散性,情况仍未根本好转。

  今年3月,温州中院组织部分企业召开座谈会,准备研究出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措施,并为此征求意见。这使得参加会议的一些行业协会负责人眼前一亮,能不能借助法院的司法权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调解工作,更好地化解各行业中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呢?

  行业协会的这种需求和呼声引起了温州中院崔盛钢院长的重视。经过多番征求意见,并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简称委托行业协会调解十五条)于5月27日印发,并于今年6月1日施行。

  该“十五条”规定,涉及温州企业的合同、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法院可在诉前、审前、审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纠纷发生地的行业协会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可申请法院赋予法律效力、制作调解书或申请支付令强制执行。

  温州家电协会秘书长董翻身高兴地告诉记者,有了这“十五条”,行业协会可以说是“如虎添冀”。以前,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一些纠纷,在调解时主要还是讲面子,靠会员企业对协会的信任感,调解中一些反悔现象也经常出现。现在法院通过“十五条”主动委托协会调解,并可赋予调解结果法律效力,协会调解起来底气足了,信心和作用也更大了。

  温州经贸委行业处副处长章秀伟表示,温州的行业协会作为独立于政府机构之外的一种企业间自治管理机构,在协调行业规范、引领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对其认同度、信任度都很高。但是,目前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规定行业协会的具体职能,也影响了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而中院目前通过“委托行业协会调解十五条”,使行业协会参与调解企业纠纷有了法律保障,这项举措对行业协会职能的拓宽和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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