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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关于在用医疗计量器具检定难题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 16: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实行合作医疗保险这一惠民政策以来,群众不用再担心看病难,然而,由于部分医院对医疗卫生器具(血压计、B超、心脑电图、医用天平等)强制检定工作不够重视,质监计量人员在实施强检工作中,大部分医院存在躲避检定现象。如:在用8台血压计,要检定时只拿出来2台;计器坏了不能用了才拿出来检等。导致襄樊市襄阳区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存在长期未经检定、使用不合格医用计器等现象,全区卫生院医用计量器具合格率不足50%。

  医疗卫生计量器具是进行诊断、治疗、化验等环节的重要工具。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长期未经检定,不仅难以保证医疗诊断的准确性,而且极易导致医生误诊,影响诊断水平,危害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

  为此,根据《计量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用计量器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医疗质量,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医疗环境。建议从以下几点切实做好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1、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实施,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予以配合。对全区各医疗单位(包括区镇村计划生育指导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使用的各类各型医疗设备进行强制检定。

  2、建立和完善医用计量器具强检档案,对医用计量器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有效实施,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准确状态。

  3、各医疗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用的、封存的、报废的医用计量器具要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列入目录中的所有医用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医用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制造单位、送检单位、检定日期、购买时间和使用部门等,实行档案动态管理,造册后进行汇总。

  4、质监局、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计量工作的监管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未经强检、超期使用或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马堂文 高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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