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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 14:48  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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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国务院转发批准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通知,《意见》明确,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而《中国证券报》援引内部人士的话称,上海征收房产税方案已经上报中央。

  关于房产税的话题成为近日网民热议的焦点,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现摘录其中部分观点如下。

  反对:受伤的还是穷人

  部分网友认为,开征房产税将进一步加重普通老百姓的负担,对打击炒房者却没有实质效力。

  

  网友“树下野狐”说:国家已经高价出租了土地70年使用权,又继续年年收老百姓3-5%的租,怎么个意思?真要降房价还不简单,把央企们拿的地全部建廉租房,同时学习德国立法、炒房牟利者一律入狱。

  网友“CCCSS06:收房产税完全是强盗逻辑,欧美国家收是因为土地已经完全归个人所有,而中国房子的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权,凭什么再征税。话说回来,房价这么高,是政府批地高(搞竞标),房产商把房价再抬高,可最终却要已经承受高房价的买房人还要再交额外的税,而已经赚足钱的房产商和政府已经口袋饱饱,这合理吗?

  网友“niubi:美国收了几十年的房产税,同样有巨大房地产泡沫。我不相信征收房产税会起到防止泡沫的作用。

  网友“悠爸:我们现阶段抑制房价最好的办法是增加房子的流转成本,而不是增加房子的持有成本。

  网友“杨乐渝:房产税和房产保有税也完全不是一回事。房产税是对经营性房屋(主要是出租型的商业地产)征税,是政府对经营性行为的征税,与对保有环节征税也是风马牛不相关的事情,现在有的地方非要把这两个东西扯在一起,说对居民第三套住房视作经营性的房产,荒唐不荒唐?这不是抢钱又是什么?

  网友“白雪花:房产税纯粹是娱乐一下百姓的税种,要知道房产税先期可能在商业地产上推行,那它将推高房子的租金,租金将推高物价,物价的上涨将給百姓带来更多的负担,所以房产税不是一个好东西。

  网友“王晓洁1982:对于自购自住的百姓来说,有一套超过200平米的房产也不为过呀?为什么要强征房产税?

  网友“kangxinc:增加房产税,可能不能不是一个平抑房价的一个好办法,却是地方政府增加税收的一个好办法。试想,多年后,土地没的卖了,靠什么增加财政收入?可能只有靠房子了。

  网友“陈剑韶:房产税如果推出将会再次导致普通民众购买房产付出更大成本,以目前流行的版本为例: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价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假如目前我持有200万第N套房产,每年需付出16000元,少去两次KTV应酬就可以了。故此举对炒房人基本没作用,受伤的还是只有一套的普通住房户。

  网友“11zh:房产税对谁有利?对富人有利,当富人将房子租给买不起房子的人住的时候,房产税就加在租户身上了,富人不多掏一分钱,穷人呢?除了房租交外,还得多交一份税金。

  网友“lyszys007:税收是对所有人的,谁都可能成为纳税人。征税是最简单,但是指标不治理的敷衍措施,却增加了国库收入,政府自然乐意。多盖些保障房、经济适用房才是根本,但这是需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

  网友“金童德拉霍亚:征了这个税,你下辈子连租房都租不起了!

  网友“段翔:到时候只是会引发过多的假离婚而已。

  网友“ynggung:10年前是买房给户口,现在是买房必须有户口。变化大啊。

  支持:房产税能更快平抑楼价

  也有网友认为,比起传统的房价调控手段,开征房产税能更快更有效地打击炒房,平抑楼价。

  

  网友“陪看海去看海:这样做很正确,大家理解国家的政策需要时间。那些,有钱在北京 上海买房,但是没时间去住的人应该退出这些城市激烈的买房竞赛,转向高端租赁市场。

  网友“也说:对只有一套自已住的房子可不征房产税,但对炒房者购买的多套房产者,应 该并且坚决的征以重税,否则房价降不下来。这也是政府调控的一种方式。

  网友“东方朝阳:百姓老是抱怨房价越调越涨,真正的原因是强力政策出台的难产性与高 房价的既得利益者的阻力性。

  首先,现在的传统的楼市调控政策——限制购房套数,提高首付比例,增加土地供应,加大经济与保障房的建设等等——不能说对楼市没有作用,但是这种调 控措施对房价效果与作用,带有一定的时间性与滞后性,很难在政策调控期间或很短时间内出现明显的调控效果。

  其次,房产税的开征将会很快起到调节房价的作用与楼市房源供需的关系。其实解决楼市的供需关系,不能仅仅靠加快与加大房源的建设与供应,而是要让已 经被市场消化的不合理的房源回吐到市场中,这是一种解决高房价与房源供需关系的速效药。房产税开征多少,既药量的多少,也是解决高房价与房源供需关系的关 键所在。我们完全可以用房产税的手段把市场中消化过的不合理房源给“逼”出来,吐回到楼市市场中。当这些大量不合理的房源回吐到市场的时候,不但在短时间 改变房源的供需关系,更可以因为大量“二”手房的上市,充实市场房源,改变供需关系,拉底一线房价。

  房产税的出台关系到很多上层人群的根本利益,所以房产税的出生注定是一个难产,痛苦的过程。会成为一个多方利益博弈的话题。即得房子与高房价的利益 者(但是他们往往是房产税出台的决策者与制订者),肯定会设置很多障碍与说出各种理由阻止或推迟房产税的出台。因为房产税的出台,才是真正能打到和打在他 们身上的板子。

  房产税不应该是个人全部房产,而是对于拥有多套房和扣除一定套数或面积多余出来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不增加自主人群的税收负担,加重投机与多套房人群 的税费负担,房产税又有增加财政收入的功能。不但可以抑制房价,改变房源供需关系,更有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功效。

  网友“马光远:物业税作为一个名词已经正式进入了历史。在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 作意见中,当局正式的提法是“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不再提物业税。这个方向无疑是正确的,我一直认为,物业税这个东西有很大的误导,也不符合汉语的习 惯,早就应该废弃。

  质疑:征收成本太高 合理评估很难

  对于房产税征收所需的人力、物力等成本,部分网友耗费成本太高。

  

  网友“蜘蛛猪:房产税是一个小税种,征不了多少钱,起不到为地方财政开辟新的收入来源的目的,而且征收的成本非常高。

  网友“高飞godfield:至2009年,上海存量房面积4.98亿平方米。评估一套住宅大约要3个工作日,按每套100平方米计算,上海1351名评估师需要1万天评估完毕,也就是28年才能完成,还不包括期间新增房屋面积。房产税与车船税都是按年征收,但汽车购买保险以及年检时必须缴纳车船税,而房产税又该采取什么办法来防止拒缴值得研究。

  网友“邹涛:在大量基础性工作尚未完成之际,房产税扩征方案在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网友“年华似水:在确定税基时,以目前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必然包含土地的价值。而在我国城市土地国有制度下,物业持有者掌握的仅仅是土地使用权,法定"住宅70年产权"所需要缴纳的"类租约费用"已包含在土地出让金之内。因此,房产税扩征至住宅领域,显然需要划分"房产"和"地产"。税基评估应当剔除国有土地涵盖的价值,才能避免重复征缴等问题。

  房产价值的合理评估也是一大难题。按照市场法评估,房产价值中很难剔除土地因素;如果按照成本法评估,那么房产价值仅仅是钢材、水泥等建安成本。以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成本法核算的房屋账面价值逐年折旧,多年后房产便只剩下"残值"。按照这种方法评估,房产税对物业持有者形成的"增量成本",很可能就与物业费相仿,这显然不符合房产税扩征的初衷,也无法通过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实现调控房价的目的。所以,作为房产税扩征的前提条件,现行的会计制度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房屋价值评估体系均应做出相应改革,在剔除土地因素后依然能根据市场法则"还原"房产的价值,从而实现合理征税,增加炒房成本,合肥二手房。

  房产税扩征后的征缴对象,应当是人均居住面积大幅"超标"的家庭,这包括拥有多套住宅或超大面积住宅的家庭。而实现有效甄别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基础信息工程。

  网友“语林123:房产征税不可划定区域按平均价来征收吗?为什么要每一户一个标准呢?这样不是浪费人力财力吗?这是不想交税的人找的一个阻止开征的理由!

  网友“henry的地产围脖(http://t.sina.com.cn):房地产评估人员少,并不是不能征房产税的关键原因,根本还是在于政府想不想,而不是能不能。要相信集权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决心和意志!

  网友“红芯萝卜:要评估师干啥,只要在产权登记处点点鼠标,超面积的都得纳税,半年之内。别说上海。就是全国都解决。

  建议:节省人力物力

  网友“岳阳楼客:建议按面积征税,按人头退税,这样居住面积小的还可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居大房的也为社会做点贡献。也用不着评估什么的,全部按产权证 税,无证的限期办证,拒不办证的已以无主财产收归国有,今后发现有误的,一律按法定程序确权。

  网友“北京小胡同:最简单的办法是按套征收,是房子都征,给一个起征点,5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征,农村的暂不征收。这个办法可操作性最好,在城市中,按区 域划分进行评估,可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避免腐败。

  猜想:70大中城市同时开征?

  网友“吴其伦:对于即将开征的房产保有税,笔者作如下猜想:

  猜想一:开征时机——2010年6月中旬。

  对于房产保有税开征时机,笔者认为极有可能在今年6月中旬。本轮调控已历时月余,由于利益群体以硬挺房价、散步谣言等方式对抗调控,导致本轮调控没有显效。从政府近期出台增值税清算来看,政府的意图是令开发商资金趋紧,可从市场表现来看,开发商依然不为所动,依然在硬挺房价。从政府本轮调控的决心看,本轮调控不达目的政府绝不会罢手。而从新政以来市场表现来看,本轮调控急需延续性且具杀伤力的政策出台,唯有如此,才能达到打击投机、抑制投资、遏制房价的目的。故此,笔者以为,房产保有税极有可能于本轮调控两月之际即今年6月中旬开征。

  猜想二:开征范围——全国70大中城市同时开征。

  对于房产保有税开征范围,业界众说纷纭。较多的观点是一线大城市试点,支撑这一观点的理由是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这些城市需要重击投机,再者,通过大城市试点,如果行的话就进行推广,不行的话,就停止。对此,笔者不予苟同,从2009年的房价来看,全国70大中城市均出现很大的涨幅,而从本轮新政来看,所出台的政策也是针对全国尤其是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加之,本轮调控的常态性、延续性非常明显,政府调控的主要意图是在全国范围内打击投机、遏制房价。故此,此次房产保有税开征,极有可能是全国70大中城市同时进行。

  猜想三:开征方式——首套普通住宅免征、二套适度征收、二套以上重征。

  房产保有税开征与否,几乎牵动全民的心。因为,一旦保有税开征,就意味着房产持有者将为自有房屋付出一定的税费。于是乎,利益群体便利用普通民众的担心心理,大肆渲染开征房产保有税的弊端。而事实上,本轮政府调控的核心是打击投机、抑制投资、保护消费,从这一点来看,即将开征的房产保有税必将区别对待,极有可能采取首套普通住宅免征、二套适度征收、二套以上重征的方式。

  网友“大嘴维他命”:曹建海:在缺乏进一步严厉政策的条件,房地产交易营业税制度、差别化房贷制度、通胀预期、地方政府虚情假意的保障房计划等四个因素,将成为影响下半年房价走势的决定力量。预计下半年房价将呈小幅回落走势;若意外地出现报复性反弹,则可能促使高层尽快推出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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