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定,陈在济南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改扩建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已经查实的便达到200多万元【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长31日发自北京)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透露,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工会主席陈延河(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目前已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陈延河涉嫌的两项罪名所指向的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其济南市总工会主席任上。检察机关认定,陈在济南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改扩建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物,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查实的便达到200多万元。
此外,陈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的形式,贪污济南市总工会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此案已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
资料显示,与陈延河案关联的济南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改扩建项目于2005年6月正式开工,按照规划,该工程用地1245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入资金4亿元。
5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还通报了2010年以来山东省反贪情况:前4个月,山东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2人,其中涉案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大案525件,县处级干部36人,厅级干部3人。济南市人大原副主任、工会主席陈延河(正厅级)、济南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子栋(正厅级)、菏泽市政协原副主席朱效明(副厅级)、威海市国税局原局长崔源潮(正处级)、德州市商贸开发区工委原书记兼主任张如廷(正处级)、德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王德才(正处级)涉嫌受贿案等大案都被依法查办。■
附:陈延河简历
1954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济南,1971年12月参加工作。陈延河,男,汉族,籍贯山东济南长清人,1954年10月出生,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文化程度:省委党校研究生,原任职务: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喜爱书画多年,工作之余与书画都有涉猎,1989年拜张炳男先生为师,以汉隶,篆书为主,现为省书法协会会员。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山东农大专修科农学专业学员。
1992年12月至1993年1月中共长清县委常委。
1993年1月至1995年1月长清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5年1月至1997年12月长清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7年12月至1998年1月中共济阳县委副书记。
1998年1月至2001年1月中共济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1月至2001年3月中共济阳县委书记。
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中共济阳县委书记兼县委党校校长。
2002年12月至2003年7月济南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2003年7月至2008年1月济南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2008年2月至2010年1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