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程小旭
记者从人民网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上了解到,5月28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赵黎平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简历显示,1951年8月出生的赵黎平,是内蒙古通辽人,汉族,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一级警监。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他的主要工作经历是:1983年至198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1984年任哲里木盟公安处秘书科长;1984年至1990年任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90年至1991年任内蒙古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1991年至1992年任内蒙古公安厅刑侦处处长;1992年至1994年任内蒙古公安厅办公室主任;1994年至2000年任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2000年至2005年任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2005年至2007年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党委副书记;2007年2月任内蒙古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他是中共内蒙古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网站上发现,在“厅长简介”一栏中,赵黎平仍然任公安厅厅长。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已不再是经济相对落后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而是从2002年到2009年,连续8年经济发展增速在全国保持第一。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的和谐稳定显得尤为重要,赵黎平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显示了内蒙古对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