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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的镣铐之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 23:07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苏南板块,常州是一个在科技创新领域迅速崛起的城市。但常州在科技体制创新上所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开始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

  2007年12月,记者第一次去常州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采访,这是中科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和常州科教城合办的一个研发机构,由合肥智能所的副研究员骆敏舟出任所长。那次骆谈的最多的是“技术入股”的难题,因为常州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是事业单位,要参股企业,就必须再成立公司来运作。那么进入项目公司的人员身份怎么算?技术入股的知识产权、分红利润怎么定?

  2009年5月,在常州一年一度的“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上再次碰到骆敏舟,他说科研人员的回报问题有一些进展:技术作价入股项目公司后,利润和分红由科研人员个人拿70%,所里拿30%。这部分解决了激励机制问题,但吃财政饭的国家科研人员以何种名义持有私人企业的股份,仍然悬而未决。

  今年5月,同样是因为来洽谈会采访,我第三次造访了这家机构。他们已经和另外几个科研机构合并,更名为“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并注册为常州当地的事业法人“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听其办公室主任王亚雄副研究员介绍,所里已经孵化了5家企业,并以技术入股。

  但是持股人并不是有关的科研人员,而是找了一个“代表”。金融界人士指出,这实际上就是“委托持股”,这种方式往往隐藏着很大风险。而且,明明是科研人员自己搞出来的成果,入股时却要找人“代表”,如此理不直气不壮,还是因为老问题。听王亚雄说,中科院合肥所早前就有参股孵化企业的先例,但科技人员的年终分红却没有过得了审计这一关,到后来不了了之。我想,常州的先进所,早晚也会碰到同样的尴尬。

  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是我国绝大部分科研资源(人员、资金、设备、大楼等)沉淀在高校科研院所,也就是享有公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照理他们只能提供科技公共品(如基础科学研究、共性技术创新、科技公益项目等);而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本质上是私人赢利的,这部分科技私人品的需求无法以市场化的方式得到满足(民营企业自身的研发力量普遍薄弱),只好转而投奔大院大所。

  用科技界的术语来说,前者属于“纵向课题”,后者则是“横向课题”,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和特需医疗占用公办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国际班占用了公办重点高中的优质师资,性质是一模一样的。公共经济学的铁律再一次得到验证,当私人品的市场受到不正常的挤压时,就必然会侵占公共品的空间,结果是民间投资与公共财政、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的双“双输”。

  这绝不仅仅是科技界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常州市面临的问题。对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这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科技能量得不到充分释放,自主创新如何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又如何奢谈创新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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