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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免费师范生须到中小学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 19:48  中国财经报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实施办法》,确保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刘雅琼

  本报讯 教育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前安排免费师范生的就业,确保每一个到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都能够有编有岗。

  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介绍,2007年,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率先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当年入学的第一批免费师范生也将于2011年毕业。《实施办法》的出台,就是要保障免费师范生政策的落实,同时保障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

  《实施办法》规定,未按承诺履行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并由毕业生生源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教育部提供的数据显示,3年多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共招收3.4万人,而且每年的招生人数都在增加。也就是说,按照政策,今后将有数万名免费师范毕业生走向中小学任教,大幅提高我国中小学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宋永刚表示,虽然国家为这些师范生提供的是免费教育,但4年中他们所学的课程水平依然是国内一流。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课程中,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9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32门。华东师范大学每年都选派30名师范生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访学,以开拓国际视野。

  据了解,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采取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进行落实。按照现行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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