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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发文 停止对产能过剩项目供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 15:53  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土部网26日发文,要求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对未按照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得为其新建、扩建项目办理供地手续。

  《通知》要求要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严格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规定、行业用地控制指标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进行审查;停止对 “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对未按照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得为其新建、扩建项目办理供地手续。

  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用地处置和权属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用地进行清查,制定用地处置方案。

  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依法清理、坚决关闭一批无证开采、污染环境、浪费和破坏资源的矿山企业,淘汰一批落后、分散采矿能力,通过开发整合,优化资源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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