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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入股煤矿法官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 11:41  财新网

  榆林市检察院着手调查张继峰180万元入股资金来源,榆林市纪委对公务员参与经营性活动进行调查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5月24日,入股煤矿并坚称自己没有退股的现任神木县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张继峰,被神木县人民法院免职。榆林市委要求,市检察院着手调查张继峰180万元入股资金来源,市纪委对公务员参与经营性活动进行调查。免职、审理“行政加速”

  据陕西当地的《华商报》报道,24日,神木县委常委会议后,神木县人民法院连夜召开党组会议,免去张继峰监察室副主任职务。神木县法院院长李保平介绍,党组会议认为张继峰入股煤矿严重违反《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故立即免去其监察室副主任一职。免职文件昨日已经下发。

  此前,23日,神木县委向榆林市委报告这一事件时曾表示,张继峰是否违纪要视二审判决而定,若已于2005年9月22日前退股,则不构成违纪。2005年9月22日是国家要求的公职人员退出煤矿的截止日期。

  据报道,23日媒体披露张继峰入股煤矿,并打官司索要红利这一事件后,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立即批示神木县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要求依法从严查处。

  24日,榆林市纪委召集市检察院、法院、煤炭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榆林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姜浩年担任组长。

  姜浩年表示,张继峰已经被上诉至榆林中院,该案很快就会有结果。二审判决后,纪检部门会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立即着手对事件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25日上午,榆林市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张继峰入股煤矿一事。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事件,真诚面对媒体监督。

  会议要求,调查张继峰入股煤矿的180万元资金来源;市法院要加快案件审理,尽快给媒体和公众一个答复;市纪委对公务员从事或参与经营性活动进行调查;神木县要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启动问责程序,对该事件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据悉,案件会在一两日内有结果。

  清查运动

  25日,神木县成立了“全力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领导小组”,县长雷正西任组长,纪委书记王志雄任副组长。

  王志雄介绍说,清理方案已经成文,这一两天工作人员抽调到位后就正式开展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各乡镇首先进行自查,然后县上派出五个工作小组挨个排查,清查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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