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报道,陕西省日前确定了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
陕西省同时规定,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0%,下线为5%;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省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对于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参照年度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本周初,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整后,陕西四个工资类区整体平均增幅22.7%,平均提高122.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