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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间投资占比三分有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 00:02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吕福明

  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投资处了解到,2009年山东省民间投资额为14736亿元,同比增长23.9%;民间投资占整个投资的77.4%,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较“十五”末提高了3个百分点。

  与广东、浙江的投资结构相比,山东民营企业发展及民间投资相对不足。但随着国家及山东省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相继出台与落实,这种局面正在改观。山东省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在能源、交通、供水、供电等垄断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对民间资本开放,并要求民间资本在省市重点项目中要占到一半。

  据山东省发改委投资处介绍,目前山东省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完全开放的竞争领域。而且,民间投资正通过参股等形式,积极进入环保、城建等预期收入较为稳定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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