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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家庭月入3000元以下可申请公租房不设户籍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 11:53  南方周末

  重庆市政府24日审议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月收入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

  此前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重庆市发改委主任杨庆育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60元,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0平方米,并符合公租房其他申请条件的,有机会申请公租房。

  这个”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60元“的说法经报道后引发多处争议,不少关心公租房的民众对此表示质疑:如果实行和廉租房一样的”460元标准“,还叫什么公租房呢?

  而据《重庆晚报》5月25日的最新消息,新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定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月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标准。

  同时, 重庆市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为国家、国防事业、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级劳模、英模和市级劳模等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 人员,可申请租用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重庆市公租房在准入上不设户籍限制,出租的主要对象为“3+1”群体,即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主要包括: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及职校毕业后新就业的无住房人员; 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此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主城区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未享受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享受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

  《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今年2月28日,重庆首个公共租赁房聚居区——民心佳苑开工。小区为高层电梯房,户型在80平方米以下,主力户型以50平方米至60平 方米为主,将容纳住户1.2万户至1.5万户。

  据媒体报道,重庆市政府决定:未来10年,由政府投资和提供相关优惠及配套政策,分别在主城和郊区区县,各建2000万平方米公 共租赁住房。前三年,主城和郊区区县各建1000万平方米;后七年,根据实际需求再各建1000万平方米。今年,重庆主城区将开建5个公租房小区,共计 500万平方米。而且,21个公租房建设点布局在一、二环线之间规划的21个聚居区中,均在轻轨沿线或交通、环境、配套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平均容积率控制 在3.8,与商业楼盘实行“混搭”。

  “也就是说,未来10年,重庆市将建设4000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今年全市将开工建设5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年底向社会投放20万平方米。” 重庆市国土房屋局局长张定宇3月底在其办公室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的专访时说。

  至于民众关心的公租房的租金问题,“价格控制在市场租金价的60%以内,收取的租金主要用于兑付建房款利息,租赁期最长为5年。“张定宇表示。

  重庆的公共租赁房建设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大量公共租赁房的逐渐上市,将会直接影响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抑 制投资性或投机性需求,有利于遏制房价飞涨,稳定房地产市场。他们认为,公共租赁房是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的“缓冲器”。

  张定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公租房的推出对购买二套房的人打击较大,“直接影响就是,他们买的房子比以前难租出去了。一来是租赁价格被大幅下 拉,二来对租客有一种托底的保障。”上一页1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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