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展超
国土部、监察部24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向外界通报。
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各地清查出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中,已经立案35479宗,立案率96%;结案30421宗,结案率86%。
另据新华社报道,针对当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执法难、法难执、难执法”等实际困难,国土资源部24日公布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办法除了适用于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以外,其中有些规定如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处理意见等还适用于以下三种类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是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案件;二是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三是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尽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处理这些案件,但是,这些案件中的多数是在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的,需要追究上述责任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因此,有必要在办法中对这三类案件的调查与移送作出规定。”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