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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涉及四项指控,包括为国美电器公司并购铺路;其设租寻租多在外资企业的设立、并购审批环节,并与工商、外管等部门相关人士结成利益共同体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原商务部条法司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案一审已宣判。北京市二中院认定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制晚报》今日率先报导了这一消息。
郭京毅案3月18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郭京毅涉及四项指控,包括为国美电器公司并购铺路;帮忙首创集团设立外资公司,从首创集团半价买下别墅;共同受贿387万助某公司逃避检查;受贿78万给律所介绍业务。
郭京毅当庭认可全部指控,律师只做了罪轻辩护。
郭京毅身为商务部条法司官员,其设租寻租多在外资企业的设立、并购审批环节,并与工商、外管等部门相关人士结成利益共同体,并通过其同学张玉栋开设的思峰律师事务所以提供服务的方式收取费用,贪贿手法极为隐密。检方的指控证实了此前郭京毅的寻租路径,不过并未囊括外界盛传的诸多细节。
郭京毅1986年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工作,曾任条法司副司长,并于2007年3月升为正司级巡视员。2008年8月,被“双规”。郭京毅也成为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财新记者 汪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