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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务部巡视员郭京毅受贿845万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 13:29  经济观察网

  

原商务部巡视员郭京毅受贿845万一审被判死缓

  郭京毅一审被判死缓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据《法制晚报》报道,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巡视员郭京毅受贿案于5月20日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京毅成为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2008年8月13日,44岁的郭京毅被宣布“双规”。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及该所前律师刘阳。同年9月,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被刑拘;10月底,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抓;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刑拘,由此曝出了商务部第一大案。

  检方出具四项指控,分别是:一、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二、属于首创集团的一家公司欲设立外资公司,时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副司长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从首创集团下属的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半价购买别墅,获利123万余元。三、郭京毅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许满刚已于今年初因涉嫌受贿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收受巨额贿赂人民币387万余元,其中包括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帮助某公司逃避检查。四、张玉栋多年来以出钱给郭京毅买房、买车为名,分3次行贿郭京毅78万余元。让郭利用职务之便为律所介绍业务。

  郭京毅,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进入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条法司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郭京毅收受人民币441万余元、美元25万余元、港币22万余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获利人民币165万余元;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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