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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现垄断口水战 康师傅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 22:0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王 慧 北京报道

  针对近日白象等方便面企业对于康师傅涉嫌垄断的指责,康师傅公关部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独家回应称:“康师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是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成果,我们并没有垄断市场,也不存在利用旗下‘福满多’品牌搞低价竞争的情形。”

  据AC尼尔森2009年12月的调研数据显示,康师傅方便面销售量与销售额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1.7%及54.6%。

  针对白象方面关于康师傅旗下“福满多”品牌低价倾销的指责,康师傅上述负责人表示,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品牌,“福满多”生产1-1.5元的方便面,目前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2%。“目前在低端面领域,参与竞争的企业众多,但是品质方面则参差不齐。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面品牌,福满多之所以将价格定在1-1.5元/包,就在于要确保低端市场的品质,避免消费者由于食用不安全和低质量的方便面,从而对整个方便面行业产生负面印象。”

  相关数据显示,近两年来,中国市场的方便面销量每年都以4%的速度在下跌,但是方便面的销售额则保持增长态势,其中,1.5元以上的中、高端面是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康师傅上述负责人表示:“大厂家进入低端面领域,可以为整个低端面行业树立标准,同时能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品质。”

  据记者了解,今年4月份,吉隆坡举办第七届世界方便面峰会,包括康师傅、白象、今麦郎等国内企业都应邀出席。在会上,康师傅等企业提议,成立中国方便面协会,为整个行业的营养安全制定技术标准。

  “目前中国方便面的人均年消费是33包,而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人均年消费达到40包,韩国更是达到69包,因此中国的方便面市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康师傅上述负责人表示,“作为行业内的企业,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行业的推动和发展上,而不是一味地相互指责。”

  据记者了解,按照中国现行的《反垄断法》,认定一家企业在行业内是否具有垄断地位,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就可以认定为“市场支配地位”。不过,《反垄断法》同时也规定,只有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才应被打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杰告诉记者,从康师傅占有54.6%这一销售份额来看,认定为“市场支配地位”应该没有问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康师傅是否是“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在这一方面,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才能认定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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