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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大征收范围 或成楼市最大利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 10:29  一财网

  《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称,国家税务总局可能将在5月20日之前出台一份关于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文件。报道称,这或将成为 “国十条”之后,最大的楼市利空政策。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人士表示并不“不知情”。

  报道还援引我爱我家经纪公司副总裁胡景晖指出,房产税征收范围将要从经营性住房扩大到非经营性住房。至于对哪些住宅进行征收,则需要看地方细则。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表示,按照税法规定,地方政府没有权力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假如上海对非经营性住房开征房产税确有其事,则表明国家层面将有新政策出台。

  房产税是已有税种,由于只是对经营性住房进行征收,很多地方政府对居民购买住宅,一般都免征房产税。即使居民出租住房,也很少申报和缴纳房产税。

  按照房产税征收条例的规定,房产税有两种征收办法:一是按照房屋的剩余价值进行征收,采取房价扣除 10%-30%后,乘以1.2%进行征收。另一种方式是按照租金进行征收,是租金比例的12%。

  《上海证券报》此前报道,上海版楼市调控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

  在已经形成的房产税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千分之八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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