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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兆林]"房产税"并不是解决高房价的根本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 16:16  中国广播网

  【事件】有业内人士认为,两份万言书的先后问世,是在房价失控的状态下,关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走向以及住房保障制度建设长期争论的集中爆发。在各种观点犬牙交错的背后,是中国房地产长期背负“政策市”的恶名,也是民众对于住房保障不确定性的普遍焦虑。不管是“新国十条”还是“新新国X条”,对无数民众来说,他们更深层次的期待,并不是作为经济手段的调控政策指引房价或高或低,而是以法律之名真正保障居者有其屋的权利。 【房市新政期利益方意见交锋进入肉搏阶段】

[丁兆林]"房产税"并不是解决高房价的根本手段

  中广网北京5月11日消息 住房制度不能只代表一方利益。不管是地产商,还是力挺“二次房改”的人士,都一致认为现行的住房制度存在严重的弊端,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改革,而住房保障制度尤需纳入法制轨道。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特作如下点评。

  丁兆林:税收会转嫁到租房者,政府在出台某个税收政策前,一定要跟公众做详细的沟通和谈判,公众一定要问:要钱?干嘛?给谁?谁掏?掏完干嘛?如果随便一眼就能看出这笔钱要转嫁到租房者头上,那么为什么要收?政府收税,应该提供公平社会,现在它只是加重了租房者负担,让租房的80后们愈发感觉生存艰难,税源的认定和辨别成本增加,税收的流向也是问题。

  换个角度说,减少房地产流转环节税费,征收房产持有税。表面上看,“一减一加”,国家税收维持了平衡,百姓减轻了负担,但是继续减征流转税,也会让炒房者的炒房成本变小。助推房价继续高企。炒房人做的毕竟是投机买卖,他们持有住房的时间不会太长,不仅收不了他们多少税收,这些房产持有税成本最后还是会转嫁到普通消费者头上。

  从政府责任的角度看,开征一个新税种的目的应该是解决现实问题,而不能错误地理解为收税就是掏房屋持有者的腰包。有人炒房渔利,大部分百姓买房都是为了改善自身居住条件。他们购买一套房子都力不从心,再在他们脆弱的肩膀上加税收担子,并不可取。

  从法律层面看,房产持有税与当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复收税。如果征收房产持有税,就要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如果按照国外的方法去征收房产持有税,就会出现通过降低土地出让金的方式降低业主购买商品房的成本,增加业主对房产的持有成本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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